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镇白羊村饰面用石灰岩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32MA5PUWA38B | 建设单位法人:刘彤 |
陈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嘉会镇白羊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嘉会镇白羊村饰面用石灰岩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1-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嘉会镇白羊村 |
经度:110.****80617 纬度: 24.****95006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28 |
恭环管审表〔2020〕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6-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41 | 运营单位名称:**** |
****0332MA5PUWA38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332MA5PUWA38B | 验收监测单位:**渝****公司,**渝****公司,**渝****公司,**渝****公司,**渝****公司 |
914********591093N,914********591093N,914********591093N,914********591093N,914********591093N | 竣工时间:2024-10-10 |
2024-10-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16 |
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502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开采12万立方米饰面用灰岩矿 | 实际建设情况:年开采12万立方米饰面用灰岩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剥离、开采、吊装与运输 | 实际建设情况:剥离、开采、吊装与运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在开采过程中及服务期满后需积极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植被恢复措施,同时严格按水保方案要求执行各项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对开采区、临时占地及时采取复垦、植被恢复措施,边开采边复垦,降低景观影响。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将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加强废水排放管理,避免废水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1)矿山采矿(盘锯和绳锯)废水、石材切割整形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初期雨水通过有效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地表水体。 3、加强废气排放管理 (1)加强对运输过程粉尘的控制,限制车辆在场内行驶的速度,加大对路面的清扫和洒水频率,及时对运输路面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同时运输车辆进行覆盖,以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 (2)在装料过程中采用洒水抑尘,避免影响外环境。 4、妥善处置各类固废 (1)项目产生的剥离表土经收集后用于开采区复垦;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用于场地凹陷处填平,不得随意倾倒;废石定期外售石料加工企业。 (2)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为避免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仅在白天工作,夜间不得生产。做好设备的减振防噪措施,避免出现噪声扰民问题。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本单位在开采过程中积极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植被恢复措施,同时严格按水保方案要求执行各项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对开采区、临时占地及时采取复垦、植被恢复措施,边开采边复垦,降低景观影响。尽可能将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项目闭矿后及时采取土地复垦、生态恢复措施,随着土地复垦措施的落实,项目开采对整体区域的景观影响得以有效缓解及改善,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水污染主要来源于采矿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①采矿废水:项目采矿采用切割、锯石工艺,需要注水,产生的采矿废水经五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五级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及采矿用水,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林地施肥。 3、废气 矿山在营运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粉尘、机械燃油尾气。 1)生产粉尘 本项目属于露天开采,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表土剥离扬尘、采矿锯切粉尘、装卸料扬尘、运输道路扬尘等,采取的抑尘措施如下: ①表土剥离扬尘:项目为露天开采,表土剥离时会产生少量扬尘,在剥离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扬尘产生量较少,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②采矿锯切粉尘:本项目机械锯切采矿采用的是湿法作业,可以起到抑尘的作用,并且在切割过程中,对区域进行洒水抑尘,粉尘产生量较少,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③装卸料扬尘:本项目成品大块石料,采用叉车装料,装料过程中产生粉尘较少,在装料过程中采用洒水抑尘,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运输道路扬尘:加强对运输过程粉尘的控制,限制车辆在场内行驶的速度,加大对路面的清扫和洒水频率,及时对运输路面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同时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并对其进行加湿,以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 2)机械燃油尾气 本项目设备和运输汽车外排尾气量小,且作业范围相对较大,周围扩散条件较好,机械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由监测数据可知,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①废石和表土 本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废土及时用于矿山回填、场地平整、修补矿山公路,剩余废土、废石直接由恭城****施工队清运,不在厂区内暂存。 ②沉淀池沉渣 本项目五级沉淀池会产生沉渣,沉渣用于**修路。 ③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进行处置。 5、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采**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噪声主要来自于钻孔机、空压机、绳据机等产生的噪声,项目周边均为山体,山体对噪声阻隔衰减;项目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车辆进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项目夜间不生产、不运输,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由监测数据可知,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1、本项目无整形工序,无相关整形废水产生,不属于重大变动。 2、本项目生产暂不安装修边机,无整形工序,无相关整形废气产生,对环境更加有利;矿山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对采空区及时回填,本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废土及时用于矿山回填、场地平整、修补矿山公路,剩余废土、废石直接由恭城****施工队清运,不在厂区内暂存,无需建设废石场,不会发生水土流失,对环境更加有利,无相关废石料堆场粉尘产生,无需建设相关废石场的环保措施;本项目暂不建设成品堆料场,无相关成品堆场粉尘产生、水土流失发生;本项目食堂属于家庭式厨房,员工基本为附近村民,大部分自带餐食,本厨房仅进行加热,为员工提供就餐场地,无蒸煮油烟产生,无需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污染减少;以上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3、矿山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对采空区及时回填,本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废土及时用于矿山回填、场地平整、修补矿山公路,剩余废土、废石直接由恭城****施工队清运,不在厂区内暂存,无需建设废石场,不会发生水土流失,对环境更加有利,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产前,依法申报排污许可,取得排污许可后,项目才能进行调试,在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正式生产。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项目如应满足规划、国土、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安监、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于2023年06月26日取得了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于2020年12月28****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本项目的批复,文号为:恭环管审表〔2020〕34号。本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未超过5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满足规划、国土、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安监、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已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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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 | / | 已建设完成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淋水管(湿法作业、洒水抑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设完成 | 监测2天,每天采集4个样品,上风向1个对照点,下风向3个监测点,共4个点位。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车辆进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项目夜间不生产、不运输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设完成 | 监测2天,每间天昼、夜各测量一次。厂界四周各布设1个监测点,共4个点位。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项目产生的剥离表土经收集后用于开采区复垦;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用于场地凹陷处填平,不得随意倾倒;废石定期外售石料加工企业。 (2)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①废石和表土 本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废土及时用于矿山回填、场地平整、修补矿山公路,剩余废土、废石直接由恭城****施工队清运,不在厂区内暂存。 ②沉淀池沉渣 本项目五级沉淀池会产生沉渣,沉渣用于**修路。 ③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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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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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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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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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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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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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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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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