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塔集镇龚河村环境整治项目
**县塔集镇龚河村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塔集镇龚河村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2024-12-23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预算金额: 91700.00元
最高限价: 91700.00元
联系方式: 赵义红(0517-****1280)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塔集镇 | 村(社区) | 龚河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2-10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
预算总额 | 91700.00元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1年 | ||
项目描述 | 村境内所有庄台屋前屋后、道路垃圾保洁;道路清扫(含主干道及组道路,路牙确保50厘米;公墓两座)2.全村秸秆、杂草清运。3**圩道路两边村庄及两边坡道的环境保洁。工作要求:根据村两委的要求,按照上级长效办规定的各类标准进行(具体要求在发包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安全责任:保洁员人身安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出现意外事故由中标方自行协调处理,与村无关。中标方须服从村组织直接管理、维护本村形象。报名条件:****中心注册的单位和个人会员均可。付款方式:按中标价(1/4)每三个月结算一次费用,发包方在汇款给中标方时,按照县、镇、村测评结果(以合同条款为准),在扣除掉应扣罚部分后,再汇款给承包人,如果中标价全部扣罚完,发包方即可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是否重新发包,由发包方确定。另外开票所需税金均由中标方承担。 其他要求:保洁所需各类工具(含运输机械设备、清扫用具、防护设施等等)及安全警示工具都由中标方自行解决。提醒:意向报名者报名前须详细阅读项目发包方案、项目审查表中的所有内容及招标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并前往现场勘察。其他相关事项或不明白的事项可电话咨询发包方。 | ||
补充说明 | 项目网上交易成功后,中标方须按规定时间(由发包方确定) ****中心签署《项目成交确认书》和《涉农资金合同》,如中标方后悔因出价太低而拒签其中任何一项文书,****中心****中心取消(账号禁用)中标方会员资格、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招标)**台其他所有项目的竞标。同时对本项目报名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进行部分罚没处理。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 村境内所有庄台屋前屋后、道路垃圾保洁;道路清扫(含主干道及组道路,路牙确保50厘米;公墓两座)2.全村秸秆、杂草清运。3**圩道路两边村庄及两边坡道的环境保洁。工作要求:根据村两委的要求,按照上级长效办规定的各类标准进行(具体要求在发包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安全责任:保洁员人身安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出现意外事故由中标方自行协调处理,与村无关。中标方须服从村组织直接管理、维护本村形象。报名条件:****中心注册的单位和个人会员均可。付款方式:按中标价(1/4)每三个月结算一次费用,发包方在汇款给中标方时,按照县、镇、村测评结果(以合同条款为准),在扣除掉应扣罚部分后,再汇款给承包人,如果中标价全部扣罚完,发包方即可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是否重新发包,由发包方确定。另外开票所需税金均由中标方承担。 其他要求:保洁所需各类工具(含运输机械设备、清扫用具、防护设施等等)及安全警示工具都由中标方自行解决。提醒:意向报名者报名前须详细阅读项目发包方案、项目审查表中的所有内容及招标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并前往现场勘察。其他相关事项或不明白的事项可电话咨询发包方。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000.00 | ||
最高限价 | 9170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聚合支付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2-19 11:00~2024-12-19 11:1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
底价 | 91700.00元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4-12-19 | ||
成交总金额 | 84400.00元 | ||
补充说明 | -- |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张培林 | 联系电话 | 137****3463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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