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博辰业矿业有限公司博乐市阿克塔什北3号石灰岩矿Ⅱ号矿体开采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065070T | 建设单位法人:王伟 |
王东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园区****管委会三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阿克塔什北3号石灰岩矿Ⅱ号矿体开采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 **维吾尔自治区****市市区西南15km处的低山区 |
经度:81.****71499 纬度: 44.****2989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31 |
博州环评函〔2024〕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4-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3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06507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6********065070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90MA7JDQHX74 | 竣工时间:2024-08-30 |
2024-09-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原有年破碎量约为50万吨/年,扩建后年破碎量约为10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原有年破碎量约为50万吨/年,扩建后年破碎量约为100万吨/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破碎-筛分-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筛分-成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喷淋、危废暂存间、布袋除尘器 | 实际建设情况:喷淋、危废暂存间、布袋除尘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东经81°52′20.715″,北纬44°46′10.299″ | 实际建设情况:东经81°52′20.715″,北纬44°46′10.299″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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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288.14 | 0 | 0 | 0 | 0 | / |
0 | 0 | 403.86 | 0 | 0 | 0 | 0 | / |
0 | 0 | 144.4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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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 经监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6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限值(颗粒物20mg/m3);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89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0.5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设备自带基础减振 |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最大值为59.2dB(A),夜间监测最大值为49.8dB(A),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布袋粉尘与破碎后的成品料外售处置;废机油(HW08)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本项目产生固废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粉尘与破碎后的成品料一起出售;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遵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做到边开采、边恢复,使**生态工程建设与生产同步进行,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 随着项目区厂界四周的绿化已建成300㎡,生态环境得到恢复,项目建设对生态的影响较小。 |
表7 风险设施
1 |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营记录,发现环境污染隐患及时处理。 | 2022年2月25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博****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652701-2022-007-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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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遵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做到边开采、边恢复,使**生态工程建设与生产同步进行,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随着项目区厂界四周的绿化已建成300㎡,生态环境得到恢复,项目建设对生态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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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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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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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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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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