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开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经开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第二大街61号泰达MSD-GH区H2座3层北半区
中标金额:58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8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经开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服务范围:**经开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采购项目,包括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立适应**经开区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评估体系,通过全方位、系统化评估,梳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探索解决思路,提出包括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形成《**经开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策略报告》,设计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破解掣肘问题,加快园区企业绿色转型,推动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宁英、马继东、**、张礼斌、钱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0.8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钓**路23号、宁****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615、0563-****275。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025,地址:**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钓**路23号
联系方式:居女士、0563-****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0563-****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居女士、金女士
电 话:0563-****615、0563-****275
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