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苑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1#、2#、4#、5#楼附属劳务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苑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1#、2#、4#、5#楼附属劳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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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标 |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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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总 | 联系人电话137****2515 |
标段信息【**苑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1#、2#、4#、5#楼附属劳务工程】
**苑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1#、2#、4#、5#楼附属劳务工程 | 标段编号****-01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苑二期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名称)****人民政府以柘政投【2023】1号文、柘政投【202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苑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1#、2#、4#、5#楼附属劳务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邀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柘汪镇新**海湾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沥青路约8481m2,砌筑井、雨水管道约574m。砌筑井、化粪池、污水管851m,消防、喷淋管道约2840m,砌筑井、消防管线、弱电管线7285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投标限价:896522.46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苑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1#、2#、4#、5#楼附属劳务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若投标人为具备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投标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4年6月-2024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投标企业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18时(**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http://58.****.180:13000/#/homePage);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5时00分(**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http://58.****.180:13000/#/homePage) 6、投标文件开启 6.1、时间:2025年1月3日15时00分(**时间); 6.2、开标地点: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58.****.180:13000/#/homePage) 6.3开标及相关值抽取直播:请投标人下载腾讯会议,并在开标**入会议号:463-****-9244。 注:请投标人及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市**区柘汪镇 邮 编:222200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137****2515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通灌北路93-1国际商务大厦B幢501-510室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188****6410 2024年12月23日 | ||
否 | ||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2)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 ||
项目最新时间
2024-12-23 18:47:56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12-30 18:00:00 |
2024-12-31 18:00: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4-12-31 18:00:00 |
2025-01-03 15:00:00 | 开标时间2025-01-03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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