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区内设置临时沉淀池,以收集和沉淀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所有处理后的水将全部回用于场地内的洒水降尘和建筑材料冲洗等环节,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依托**县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工程已建的容积为5m2化粪池处理,不外排;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经环形回水沟排入15m3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返回50m3**池供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根据生产线水量的需求,分批次泵入废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装修废气以及燃油机械设备运行所产生的燃烧废气,要求在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建筑材料用塑料织物遮盖,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严禁沿途抛洒,减小道路扬尘起尘量;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作为燃料或者以电能为能源的机械设备,以减少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的影响;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因设备故障而造成机械尾气非正常排放。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炉渣上料粉尘、筛选粉尘、破碎粉尘、磁选粉尘、炉渣堆场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及食堂油烟,要求破碎、跳汰洗选等环节采用湿法加工,上料、筛选过程的过程中于车间及炉渣堆场喷雾降尘,及时清扫沉降粉尘,项目内部地面进行硬化,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减少车辆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产生;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减少对周围大气的影响。 3.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土石方,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返回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厂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部分进行回收,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堆放地。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未完全燃烧垃圾及废机油,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返回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厂处理;未完全燃烧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返回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厂重新进行焚烧;沉淀池泥沙经自然****砖厂作为制砖原料;废机油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不在项目区暂存。要求固废处置率100%。 4.噪声:施工期要求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和采用低噪声设备,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要求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运行位置采用减震垫、隔声罩、消声器等隔音措施,以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通过规划建筑物合理布置设备,利用距离、隔墙等条件,减小厂界噪声;进出车辆严格控制,项目内禁止鸣喇叭,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及怠速;在生产管理控制中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其他: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 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与保养等工作,设置专人负责。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项目区内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初期雨水池、废水收集池、**池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废水泄漏污染环境,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及其他手段,加强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