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办公楼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北院办公楼零星维修
预算金额:15万
采购需求:办公室所需的南、北院办公楼零星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提交报价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邮寄送达或电子邮件送达
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 24 日 17点 30分(**时间)
地址:**市**中路3199号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侯羽超
电 话: 139****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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