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信息
**区**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区**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区**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正常 |
2024-12-13 15:51:37 |
2024-12-19 15:51:37 |
2024-12-13 15:51:37 |
公告内容
**区**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评标结果公示
**区**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标评审结果 | 技术标评审结果 | 最终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公司,****集团****公司,中建四局****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2 | ****集团有限公司,壹诺****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3 | ****公司,中土大地****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4 | ****公司,中北****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5 | ******公司,中铁****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6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市**区信和****公司
联系人:龚工、陈工
联系地址:**市**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市**区**湖现代产业园原东江畜牧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768-****053、136****3094
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地址:**市**区**安北路中段
联系电话:0768-****439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名称:**市**区信和****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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