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昌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00MAOU8T8B8J | 建设单位法人:李成金 |
祝兴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营****基地 |
******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青花大街东23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营****基地 青花大街东237号 |
经度:122.364521 纬度: 40.614164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2 |
营行审〔2024〕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00MA0U8T8B8J001P |
2024-12-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 |
38.65 | 运营单位名称:**** |
****0800MAOU8T8B8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800MAOU8T8B8J | 验收监测单位:**绿海****公司,******公司 |
****0106MA0XY2E583,****0800MA0XPYLE4K | 竣工时间:2024-06-11 |
2024-06-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9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708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依托现有车间一、车间三及现有项目公辅及储运设施,新购及利旧设备,扩建3条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线,并对装置区原有1条氯化氰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项目达产后,年产5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MMDS)、500吨丁二腈、500吨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TMSP),改造后中间体氯化氰(CNCl)产能3000吨/a,并副产31%盐酸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依托现有车间一、车间三及现有项目公辅及储运设施,新购及利旧设备,扩建3条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线,并对装置区原有1条氯化氰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项目达产后,年产5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MMDS)、500吨丁二腈、500吨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TMSP),改造后中间体氯化氰(CNCl)产能3000吨/a,并副产31%盐酸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甲烷二磺酸亚甲酯是以甲基磺酸、三氧化硫、多聚甲醛为主要原料,以二氯乙烷为主要溶剂,通过合成、精制、干燥等工序制得;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是以磷酸和六甲基二硅氮烷为主要原料,通过合成和蒸馏的工序制得;丁二腈是以丙烯腈,氢氰酸为主要原料、以乙醇为溶剂、三乙胺为催化剂,通过合成、精制等工序制得;氯化氰(CNCl)是以氢氰酸和液氯为主要原料,通过合成、精制等工序制得 | 实际建设情况:甲烷二磺酸亚甲酯是以甲基磺酸、三氧化硫、多聚甲醛为主要原料,以二氯乙烷为主要溶剂,通过合成、精制、干燥等工序制得;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是以磷酸和六甲基二硅氮烷为主要原料,通过合成和蒸馏的工序制得;丁二腈是以丙烯腈,氢氰酸为主要原料、以乙醇为溶剂、三乙胺为催化剂,通过合成、精制等工序制得;氯化氰(CNCl)是以氢氰酸和液氯为主要原料,通过合成、精制等工序制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车间一TMSP产生的氨气经二级降膜水吸收处理后引入二车间现有二级水吸收后经现有27m排气筒P1排放。车间一MMDS产生的工艺酸性度气SO2经二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由27m排气简P16排放。装置区氯化氰废气经二级碱吸收塔预处理后与车间一MMDS工艺有机废气、车间三丁二腈工艺有机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一起送入厂区现有RTO系统处理后通过现有25m排气简P3排放。车间一MMDS含卤代烃酸性废气经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与车间一MMDS含卤代烃废气、危险废物焚烧废气、热解装置废气通过管道送入高盐废水热解装置的扰动式高温热解炉与高盐废水热解烟气均通过热解装置后续的SNCR脱硝系统+半干式急冷塔+干式脱酸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现有50m排气简P4排放。副产盐酸储罐废气氯化氢经车间五三级碱喷淋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15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含VOCs物料密闭贮存,VOCs物料卸料过程应密闭,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LDAR),定期检测、及时修复;废水: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MMDS废水与氧化镁中和后进入高盐热解装置,CNCI工艺废水经厂区废水蒸发器处理装置处理后,浓水进入厂区现有高盐热解装置处理,凝结水与员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纯水系统排水、设备及地面清洗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站(“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A/O生化”)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基地冶金、化工****处理厂处理;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固废:须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酸性废液、工艺滤渣、工艺釜残、废水蒸发器结晶盐、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污泥、质检废液、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酸性液由管道直接输送至酸碱罐区废酸液储罐暂存,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车间一TMSP产生的氨气经二级降膜水吸收处理后引入二车间现有二级水吸收后经现有27m排气筒P1排放。车间一MMDS产生的工艺酸性度气SO2经二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由27m排气简P16排放。装置区氯化氰废气经二级碱吸收塔预处理后与车间一MMDS工艺有机废气、车间三丁二腈工艺有机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一起送入厂区现有RTO系统处理后通过现有25m排气简P3排放。车间一MMDS含卤代烃酸性废气经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与车间一MMDS含卤代烃废气、危险废物焚烧废气、热解装置废气通过管道送入高盐废水热解装置的扰动式高温热解炉与高盐废水热解烟气均通过热解装置后续的SNCR脱硝系统+半干式急冷塔+干式脱酸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现有50m排气简P4排放。副产盐酸储罐废气氯化氢经车间五三级碱喷淋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15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含VOCs物料密闭贮存,VOCs物料卸料过程应密闭,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LDAR),定期检测、及时修复;废水: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MMDS废水与氧化镁中和后进入高盐热解装置,CNCI工艺废水经厂区废水蒸发器处理装置处理后,浓水进入厂区现有高盐热解装置处理,凝结水与员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纯水系统排水、设备及地面清洗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站(“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A/O生化”)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基地冶金、化工****处理厂处理;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固废:须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酸性废液、工艺滤渣、工艺釜残、废水蒸发器结晶盐、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污泥、质检废液、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酸性液由管道直接输送至酸碱罐区废酸液储罐暂存,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厂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各类防渗区均依托现有项目,你公司须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制度并开展定期监测,监测数据存档备查,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你公司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853-2017)等制定监测计划,废气、废水、噪声等监测数据须存档备案,一旦出现超标排放或环境中本项目特征因子异常现象,你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或妥善解决环境超标问题后,方可恢复生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三级防范措施,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针对本项目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与现有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市、******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厂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各类防渗区均依托现有项目,你公司须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制度并开展定期监测,监测数据存档备查,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你公司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853-2017)等制定监测计划,废气、废水、噪声等监测数据须存档备案,一旦出现超标排放或环境中本项目特征因子异常现象,你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或妥善解决环境超标问题后,方可恢复生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三级防范措施,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针对本项目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与现有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市、******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5.46 | 0.39 | 5.85 | 0 | 0 | 5.85 | 0.39 | |
15.673 | 0.242 | 15.915 | 0 | 0 | 15.915 | 0.242 | |
1.57 | 0.022 | 1.592 | 0 | 0 | 1.592 | 0.02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46429.2 | 12240 | 358669.2 | 0 | 0 | 358669.2 | 12240 | / |
10.469 | 0 | 10.469 | 0 | 0 | 10.469 | 0 | / |
25.999 | -2.3 | 23.699 | 0 | 0 | 23.699 | -2.3 | / |
1.023 | 0.341 | 1.364 | 0 | 0 | 1.364 | 0.341 | / |
19.771 | 0.005 | 19.776 | 0 | 0 | 19.776 | 0.00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站 | pH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二级标准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氯化物、石油类、磷酸盐等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处理厂标准限值 | 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站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车间一TMSP碱性废气经**二级降膜水吸收处理后引入车间二的二级水吸收处理后由27m排气筒P1(DA004)有组织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值 | 车间一TMSP碱性废气经**二级降膜水吸收处理后引入车间二的二级水吸收处理后由27m排气筒P1(DA004)有组织排放 | 达标 | |
2 | MMDS工艺有机废气、丁二腈工艺有机废气、CNCl废气、危废贮存库新增有机废气引入厂区现有RTO系统(包括“水吸收塔+碱吸收塔+RTO焚烧处理+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P3(DA003)有组织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 | MMDS工艺有机废气、丁二腈工艺有机废气、CNCl废气、危废贮存库新增有机废气引入厂区现有RTO系统(包括“水吸收塔+碱吸收塔+RTO焚烧处理+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P3(DA003)有组织排放 | 达标 | |
3 | MMDS含酸性气体的卤代烃废气经车间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预处理后引入高盐废水热解装置废气治理措施通过管道送入高盐废水热解装置的扰动式高温热解炉与高盐废水热解烟气均通过热解装置后续的SNCR脱硝系统+半干式急冷塔+干式脱酸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4(DA006)高空排放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 | MMDS含酸性气体的卤代烃废气经车间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预处理后引入高盐废水热解装置废气治理措施通过管道送入高盐废水热解装置的扰动式高温热解炉与高盐废水热解烟气均通过热解装置后续的SNCR脱硝系统+半干式急冷塔+干式脱酸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4(DA006)高空排放 | 达标 | |
4 | 副产盐酸储罐设置在车间五北侧,废气引入车间五四级碱喷淋处理后由依托现有25m排气筒P15(DA014)有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速率从严50%) | 副产盐酸储罐设置在车间五北侧,废气引入车间五四级碱喷淋处理后由依托现有25m排气筒P15(DA014)有组织排放 | 达标 | |
5 | MMDS酸性废气经**二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由**27m排气筒P16(DA016)有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速率从严50%) | MMDS酸性废气经**二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由**27m排气筒P16(DA016)有组织排放 | 达标 | |
6 | 有机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现有“氮封+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7(DA005)有组织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 | 有机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现有“氮封+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7(DA005)有组织排放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音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再经车间隔声门窗及车间外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音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再经车间隔声门窗及车间外距离衰减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各类防渗区均依托现有项目,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并开展定期监测,监测数据存档备查,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 各类防渗区均依托现有项目,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并开展定期监测,监测数据存档备查,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须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酸性废液、工艺滤渣、工艺釜残、废水蒸发器结晶盐、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污泥、质检废液、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酸性液由管道直接输送至酸碱罐区废酸液储罐暂存,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 | 须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酸性废液、工艺滤渣、工艺釜残、废水蒸发器结晶盐、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污泥、质检废液、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酸性液由管道直接输送至酸碱罐区废酸液储罐暂存,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三级防范措施,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针对本项目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与现有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市、******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三级防范措施,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针对本项目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与现有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市、******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处理站、车间二的二级水吸收、装置区CNCl废气经二级碱吸收、RTO装置、危废焚烧及高盐废水热解装置、有机储罐一套活性炭吸附、车间五“四级碱吸收”、污水处理站光微波氧化+活性炭吸附、辅助楼活性炭吸附、食堂油烟净化器、三氧化硫、液氯库房碱吸收塔、危废贮存库1座、事故及初期雨水池、地下水防渗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处理站、车间二的二级水吸收、装置区CNCl废气经二级碱吸收、RTO装置、危废焚烧及高盐废水热解装置、有机储罐一套活性炭吸附、车间五“四级碱吸收”、污水处理站光微波氧化+活性炭吸附、辅助楼活性炭吸附、食堂油烟净化器、三氧化硫、液氯库房碱吸收塔、危废贮存库1座、事故及初期雨水池、地下水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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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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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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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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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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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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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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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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