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锐磨具打磨片生产和砂布商标印刷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23MA490DDC9T | 建设单位法人:吴卫明 |
吴卫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肖岭村七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锋锐磨具打磨片生产和砂布商标印刷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肖岭村七组 |
经度:113.82569 纬度: 29.3057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8 |
咸环崇审字〔20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23MA490DDC9T001Y |
2024-11-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 |
9 | 运营单位名称:**** |
****1223MA490DDC9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裕锦****公司 |
****1202MA496791X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3MA4KXRHX4K | 竣工时间:2024-07-01 |
2024-07-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31 |
2024-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5OAHKI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开发使用功能为打磨片生产和砂布商标印刷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开发使用功能为打磨片生产和砂布商标印刷生产。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各类打磨片120万片,印刷砂布10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各类打磨片120万片,印刷砂布10万平方米。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金刚打磨片:裁切—涂胶成型—烘干固化—检验包装;百叶片:涂胶—排片成型—烘干固化—检验包装;百洁布磨头:裁切—铆接—检验包装;转聚砂碟:裁切—旋转熔接—检验包装;砂布商标印刷; | 实际建设情况:金刚打磨片:裁切—涂胶成型—烘干固化—检验包装;百叶片:涂胶—排片成型—烘干固化—检验包装;百洁布磨头:裁切—铆接—检验包装;转聚砂碟:裁切—旋转熔接—检验包装;砂布商标印刷;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①涂胶、固化、印刷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塑料熔融废气:产生量极少,无组织排放。 ③裁切粉尘:比重较大,车间沉降。 二、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0m3)预处理后用于周围旱地浇灌。 三、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 四:固废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垃圾桶、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水性油墨桶):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2内,占地50m2),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 ③危险固体废物(废抹布、废胶粘剂、废胶粘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设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办公楼西侧,占地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防治措施 ①涂胶、固化、印刷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塑料熔融废气:产生量极少,无组织排放。 ③裁切粉尘:比重较大,车间沉降。 二、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0m3)预处理后用于周围旱地浇灌。 三、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 四:固废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垃圾桶、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水性油墨桶):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2内,占地50m2),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 ③危险固体废物(废抹布、废胶粘剂、废胶粘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设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办公楼西侧,占地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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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化粪池pH排放浓度在7.4~7.6(无量纲)之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122~145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37.3~44.7mg/L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30~39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3.33~3.70mg/L之间,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pH5.5~8.5(无量纲)、化学需氧量≤2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00mg/L、悬浮物≤100mg/L、氨氮无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涂胶、固化、印刷有机废气治理措施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 | 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 G5涂胶固化印刷有机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在0.83~1.00mg/m3之间(均值浓度0.94mg/m3),排放速率在5.9×10-3~7.1×10-3kg/h之间(均值6.7×10-3kg/h),可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标准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15m,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0kg/h,排放浓度≤50mg/m3)。 | |
2 | 裁切粉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比重较大,车间沉降。 | 本项目厂界3个点位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0.180~0.263mg/m3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3 | 塑料熔融废气治理措施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 | 产生量极少,无组织排放 | 界3个点位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42~0.66mg/m3之间,可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2中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3);厂内开窗处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71~0.86mg/m3之间,可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B.1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N1~N4昼间噪声在54~58dB(A),夜间噪声45~49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水性油墨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抹布、废胶粘剂、废胶粘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运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水性油墨桶):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依托现有,位于厂房2内,占地50m2),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 危险固体废物(废抹布、废胶粘剂、废胶粘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设置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位于办公楼西侧,占地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危废暂存间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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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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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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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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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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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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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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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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