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亿块锂云母烧结砖、1亿块煤矸石污泥烧结砖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044112 | 建设单位法人:李俊 |
周守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双墩镇罗集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亿块锂云母烧结砖、1亿块煤矸石污泥烧结砖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 |
经度:117.232778 纬度: 32.123333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2 |
环建审〔2024〕30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044112001W |
2024-04-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45 |
4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04411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904411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2MULL483 | 竣工时间:2024-06-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hfjiaan.com/display/****034.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对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拆除现有污泥干化设备以及供热锅炉、新增污泥干化以及热解设备,同时新增1套锂云母砖预处理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技改拆除厂区西侧现有污泥干化设备以及供热锅炉,新增污泥干化设备,利用煤矸石烧结砖的余热对污泥进行热解,热解后用于烧结砖配置。目前锂云母砖生产线尚未建设 |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锂云母(尾矿)烧结砖生产线尚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亿块煤矸石污泥烧结砖以及1亿块锂云母(尾矿)烧结砖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亿块煤矸石污泥烧结砖 |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锂云母(尾矿)烧结砖生产线尚未建设,1亿块锂云母(尾矿)烧结砖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污泥经干化、热解预处理后,与煤矸石混合,经陈化、制砖、干燥、焙烧等工序处理后制得煤矸石污泥烧结砖。 | 实际建设情况:污泥经干化预处理后,与煤矸石混合,经陈化、制砖、干燥、焙烧等工序处理后制得煤矸石污泥烧结砖。 |
工艺基本一致,污泥热解预处理工艺尚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上料、焙烧、天然气燃烧、污泥贮存与干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破碎、筛分经密闭设备收集并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焙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隧道窑收集并采用双碱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泥贮存与干化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并采用气旋喷淋塔+水冷+隧道窑焙烧处理后,再通过双碱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喷淋塔循环冷却废水、污泥烘干循环冷却水等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喷淋塔循环冷却废水、污泥烘干循环冷却水等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工业固废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利用等信息。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脱硫塔沉渣、湿电除尘沉渣、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烧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锂云母尾矿、锂辉石尾矿等原辅料在运输过程中应全程保持密闭,严禁发生“跑、冒、滴、漏”等事故;运输道路的选择应尽量远离居民聚集区、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 | 实际建设情况:焙烧废气经密闭隧道窑收集,采用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一根4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污泥贮存与干化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经气旋喷淋塔+水冷+隧道窑焙烧处理后,再通过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一根4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煤矸石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机器密闭收集,上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一同进入一套袋式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已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生产废水产生回用于厂区生产,其中气旋喷淋塔更换废水用于烧结砖配料、污泥冷凝水用于脱硫塔补充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固废管理制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脱硫塔沉渣、湿电除尘沉渣、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已按照规范要求贮存,定期交由**嘉朋特****公司处置。污泥运输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
对窑尾废气处理措施进行了优化升级,将窑尾废气处理措施由“双碱脱硫+湿电除尘”调整为“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并做好采样平台(口)建设,技改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烟(粉)尘≦30.088t/a,SO2≦46.79t/a,NOX≦30.2t/a。 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及“三同时”制度。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文件要求,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不得无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规范了废气排放口设置,并做好了采样平台(口)建设。全厂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烟(粉)尘≦5.33t/a,SO2≦7.91t/a,NOX≦26.52t/a,满足总量要求。 已按照规范要求加强、完善环境管理,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了环境监测,如实填写了环境管理台账。 ****环境局已于2024年4月23日重新颁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9044112001W |
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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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91 | 46.79 | 0 | 0 | 7.91 | 7.91 | / |
0 | 26.52 | 30.2 | 0 | 0 | 26.52 | 26.52 | / |
4.76 | 5.33 | 30.088 | 0 | 0 | 10.09 | 5.3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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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泥贮存与干化恶臭气体处理设施:气旋喷淋塔+水冷+隧道窑焙烧+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污泥煤矸石砖焙烧尾气处理装置: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煤矸石破碎、筛分废气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 | 污泥贮存、干化过程中产生硫化氢、氨以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及表2限值;煤矸石污泥烧结砖破碎、筛分、焙烧过程产生的废气执行**省《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362—2023)中表2**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污泥贮存与干化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经气旋喷淋塔+水冷+隧道窑焙烧处理后,再通过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一根4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经密闭隧道窑收集,采用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一根4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煤矸石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机器密闭收集,上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一同进入一套袋式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按照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检测因子、监测点位及频次等内容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设施 | 厂界东侧、南侧、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西侧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 | 通过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定期设备维护、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等噪声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 按照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检测因子、监测点位及频次等内容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脱硫塔沉渣、湿电除尘沉渣、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烧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脱硫塔沉渣、湿电除尘沉渣、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已按照规范要求贮存,定期交由**嘉朋特****公司处置。污泥运输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干燥窑废气、隧道窑焙烧废气以及经预处理后(采用气旋喷淋塔+冷凝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进入隧道窑进行焙烧)的市政污泥贮存与干化废气依托现有窑尾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双碱法湿式脱硫除尘+湿式静电除尘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干燥窑废气、隧道窑焙烧废气以及经预处理后(采用气旋喷淋塔+冷凝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进入隧道窑进行焙烧)的市政污泥贮存与干化废气依托现有窑尾尾气处理装置处理(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装置进行处理)。 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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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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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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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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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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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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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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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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