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招标核准【2020】-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主要内容和规模:本工程为********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县十里铺乡,205国道南侧,工程主要内容有:****派出所业务用房,钢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面积752.24平方米,占地面积284.51平方米,层高均为3.6米。 2.1.2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304.7725万元。 2.1.3 建设地点:**市**县十里铺乡。 2.1.4 计划工期:11个月。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9 09:00至2024-12-05 17:00(**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方式开展本次交易活动;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杨玉学 0335-****618 招标代理机构:****,张振东 0335-****69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服务局
电话:0335-****588
电子邮箱:****@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 | 地址: | **市**区嵩山路7号工业大厦南附属楼3楼 |
邮编: | 066000 | 邮编: | 066000 |
联系人: | 杨玉学 | 联系人: | 张振东 |
电话: | 0335-****618 | 电话: | 0335-****696 |
传真: | / | 传真: | 0335-****69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