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28 12:11:47 | 联系人: | 李方文 | 联系电话: | 137****8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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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什凯克市垃圾科技处置发电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零星材料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1、招 标 人:****
1.2、工程名称:比什凯克市垃圾科技处置发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1.3、建设地点: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市
1.4、项目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约25000㎡,拟采购零星材料一批。
1.5、工 期:项目总工期540天.
1.6、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二、招标方式
2.1、意向单位报名并现场踏勘,确定投标单位并发放招标文件。
2.2、本次招标采用电商平台(网址:http://hntb.****.com )招标,各投标单位及时注册平台帐号。
2.3、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并按照“附件1报价清单”格式进行合理报价,招标人采用“合理最低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报价说明
3.1、报价方式
投标单位应分别采用出单价,运费,税费分离的方式报价,报价务必注明生产周期(发货目的地**维吾尔自治区**托怕口岸监管库,货到现场的运费由供方承担)
3.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供方按需方要求分批次将所需标的物送至现场,需方收到标的物且验收合格后,每月25日为供货结算截止日,当月结算后,供方开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提供给需方。需方在收到发票后次月底支付结算款留5%质保金,1年后无息支付。
3.3、投标单位应保证供应数量、质量,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因供货不足,需招标人另寻供应商,所增加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4.1、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
4.2、本次报价含税含运费,含包装费.
五、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货物验收
5.1供方在接到需方供应通知后,按需方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5.2运输方式:运输至需方施工指定地点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需方要求提供合格租赁设备。
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质量不合规定,应在 3 天内向供方提出异议,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
供方在接到需方异议后,应在 3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供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24年 12月 28日中午止12:00;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28日下午;13:00
九、招标人: ****(比什凯克市垃圾科技处置发电项目)
地 址:比什凯克市垃圾科技处置发电项目**安装项目部
联 系 人:李方文
电 话:137****8775
邮 箱:****@qq.com
2024年 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