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标的 | 用途 | 参考价(元) | 保证金(元) |
1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A005车位 | 车位 | 144200 | 20000 |
2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B047车位 | 车位 | 141400 | 20000 |
3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B069车位 | 车位 | 140000 | 20000 |
4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C110车位 | 车位 | 137200 | 20000 |
5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D097车位 | 车位 | 137200 | 20000 |
6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E121车位 | 车位 | 137200 | 20000 |
7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E122车位 | 车位 | 137200 | 20000 |
8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G067车位 | 车位 | 130200 | 20000 |
9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G068车位 | 车位 | 130200 | 20000 |
10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G069车位 | 车位 | 130200 | 20000 |
11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G070车位 | 车位 | 130200 | 20000 |
12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G71车位 | 车位 | 130200 | 20000 |
13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G072车位 | 车位 | 130200 | 20000 |
14 | **市**区秀川街道银滩南路家和蓝岸丽舍地下G073车位 | 车位 | 130200 | 20000 |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公司至标的所在地进行踏勘。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10 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四、竞买登记手续
有意竞买者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缴纳规定数额竞买保证金,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报名时间截至12月22日17时。
实名认证路径:
手机端:关注“四方拍卖”公众号——中拍平台实名认证
电脑端:登录“中拍平台”网站(https://paimai.****.cn/)——中拍平台实名认证。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车位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我公司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
2、拍卖人按标的现状进行展示、拍卖和交付。因建筑设计等原因,每一个标的实际可作为停车位的使用价值不同,此次拍卖的标的不以建筑面积及质量为计价单位,拍卖人与委托人对每个车位的面积、质量、实际使用效用等不作保证。拍卖人已按标的现状履行瑕疵告知义务,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在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前自行对标的进行仔细勘查,一旦参加竞买,即为接受、认可所拍标的的现状(包括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瑕疵),不享有瑕疵请求权,其竞买结果由竞买人负责。
3、拍卖的车位无产权,为汽车车辆停泊专用。买受人不得变更用途、另作他用,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条约及相应管理制度并交纳相应管理费用。拍卖成交前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承担,拍卖成交后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任何税费,车位使用权益时间与地下车位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剩余部分抵做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5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买受人未按时交清成交价款,按成交总价款的0.2%每日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
6、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由委托人负责交付标的,若买受人不按约定及时交接标的,自约定交付之日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买受人在未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前,无权要求委托人移交标的。
7、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交付于平台成交款0.15%的平台使用费。
六、联系方式
136****6261(于先生)
177****0175(李先生)
0931-****878
公司地址:**省**市****花园
****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