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名称 | **市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10号(****区)房屋5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4ZL3427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2-2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1-14 |
出租底价 | 581320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无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 | 于小姐 楼先生 | 联系电话 | ****5358 ****5368 |
联系地址 | **市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市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10号(****区)房屋 | ||
坐落位置 | 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10号(****区)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杭房权证西字第****7200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692.46 |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不动产分类 | 其他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无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其他披露事项 | 租赁房屋位于**市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10号(****区),持有杭房权证西字第****7200号号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屋招租面积为692.46平方米(租赁面积系证载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目前该租赁房屋空置,以现状出租。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设施设备等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设施设备等完好。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581320元/年 | |||
出租面积(㎡) | 692.46 | ||||
租赁期 | 5年 | ||||
起租日 | 以《房屋租赁协议书》签订为准 |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季一付 先付后用,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1个月前直接支付给出租方。 | ||||
租金调整方式 | 第一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至租赁期满。 |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150000元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以《房屋租赁协议书》签订为准 | ||||
出租用途要求 | 艺术剧院及相关配套。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以《房屋租赁协议书》签订为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协议书》等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协议书》等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房屋招租用途为:艺术剧院及相关配套。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市制定的政策和法规。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物业租赁合同,并保留行使其他索赔的权利。 (4)租赁期内承租方****园区无偿提供使用场地五场(能耗费另行结算)免费场次,使用完以内部协议价购买,价格另行商议。 (5)承租方对该物业的装修必须事先取得出租方的批准。承租方应在装修之前向出租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出租方应在承租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物业进行装修。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分租、转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互换房屋使用。 (7)承租方须对所承租房屋内所有权属物品(不限于装饰装修)进行商业保险,因任何原因发生损坏,由****公司申请经济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及租赁房屋交付详见《房屋租赁协议书》等交易合同。 3、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按首年租金一个月计的交易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且成立时间须满五年(含)【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提交其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鉴于租赁****园区内部,且为具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剧院运营的专业能力,并同****园区赋能的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其演出计划给出租方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凭出租方出具的《经营计划确认函》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演出计划至少须包括以下条款:承****剧院每年举办文化艺术演出活动不少于24 场,其中包含青少年的文化交流活动不少于12场【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提交由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经营计划确认函》】。 | ||||
踏勘安排 |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 | 韩先生 | 联系电话 | ****2800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0000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协议书》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协议书》等交易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是否专场 | 否 | |
加价幅度 | 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