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S-2024-63)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S-2024-63)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S-2024-63)
GS-2024-63 2024年12月23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585835公顷 | 宗地坐落: | **市**区白土镇金利大道侧地段 | ||
年限: | 40年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2637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1、规划指标具体按照****于2024年10月14日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编号:肇自然资高宗字第(2024)241号)执行。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的出让价款。3、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为定金(如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20%,保证金金额转为定金),超出部分可抵作宗地出让价款,定金可抵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若定金未申请转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的,将视为未缴清出让价款并计缴违约金)。4、竞得人需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二、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街道府前大街1-1号
邮政编码:526100
联 系 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8-****268
电子邮件: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