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二月第二次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建设单位为****及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并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024年十二月第二次公开招标ESG综合咨询服务项目通过**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程序,潜在投标人通过平台完成注册后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根据《****供应商管理制度》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标****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具有5个ESG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递交投标文件环节使用),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人在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09时30分
2、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3、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
(二)开标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09时30分
2、开标形式:投标人远程在线开标
3、开标地点:**市**区**路156****中心9号楼16层
4、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
7.1采购人:****
7.2联系人:李春宏
7.3联系电话:0532-****3589
7.4地址:**市**区四流中支路2号
7.5代理机构:****
7.6地址:**市**区**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楼
7.7项目联系人:高莉、潘蒙、孔阳
7.8联系电话:0532-****2470、0532-****2471、185****7750
7.9电子邮箱:****@126.com
7.10开户名称:****
7.1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7.12账号:233****36940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请各投标人按要求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10.3因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配置软硬件、CA 数字证书使用异常、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或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2559/0532-****2851。
10.6如本招标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内容规定不一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投标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的规定或投标为准,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就上述问题进行异议和投诉。
10.7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代理机构仅根据招标人要求对会引发歧义的招标文件内容对投标人进行答复,对需要投标人独自思考、理解的标书制作细节等问题,代理机构不予解答。
10.8投标文件中应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由投****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10.9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近三年”、“前三年”、指截止至开标之日满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所提供数据自企业成立之日至开标之日上一自然月月底。
公告PDF:****2024年十二月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pdf | 其他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