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业达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开发区嫩江路15号内201号房产
**** | 监测编号|||||||||||
开发区**路15号内201号房产 | 转让底价(万元)1506.06 | ||||||||||
2024年10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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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
备案单位 |
2024年10月30日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是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挂牌15个周期 |
1、该项目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开发区**路15号内201号,建筑面积4519.11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384.393平米,于2019年1月1日竣工,混合结构,规划用途为工业,总层数5层,标的位于2-5层。 3、房屋租赁情况:开发区**路15号内201号2-4层已出租,其中2楼中间部分租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2楼西侧租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3楼东侧租期为2022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3楼西侧租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4楼整层租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4、该房产产权持有单位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号:鲁(2020)**市开不动产权第****065号,产权清晰,未存在抵押、诉讼、担保等事项。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烟正盛资评字[2024]第023号《资产评估报告》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网络竞价 |
是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是 |
2024年12月31日 |
**** | |||
******开发区海滨路48-2号 | |||
陶今斐 |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00 |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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