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兴宁市避灾能力提升项目
兴发改投审〔2024〕184号
****改革局关于**市**市避灾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市**市避灾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能力,改善避难设施的功能和质量,增强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市**市避灾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福兴街道神**下墨池路旁。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3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312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中心、物资库、管理用房、门卫等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购置。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工程费34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24万元、设备采购费596万元、预备费202万元、土地费313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监察委、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涉及政府采购的,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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