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铭德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202****6000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蔗寮工业一路1号4栋101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熙霖节能环保****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主要从事侧键、摄像头装饰件、内置支架、塑胶保护套、模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侧键80吨、摄像头装饰件80吨、内置支架100吨、塑胶保护套113.95吨、模具3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雨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注塑成型工序设置于密闭空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通过DA007高空排放;注塑成型、镭雕工序设置于密闭空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通过DA008高空排放;员工厨房废气经收集后再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9高空排放;碎料、混料、打磨、金属镭雕、机加工工序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噪声经车间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经碎料后回****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12-24 |
联系人 | ****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0062 |
通讯地址 | **市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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