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市凤岗镇宗地编号****地块
地块调查面积:50576.53平方米
地块地址:**市凤岗****经济**社(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4.131011°、北纬22.739943°)
土地使用权人:**市****委员会、**市凤岗****经济**社
地块原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工业用地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R2)、幼儿园用地(R61)、公共绿地(G1)和道路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公司
调查缘由:《**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东环[2022]164号)等文件,**市凤岗镇宗地编号****地块属于“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下称“一住两公”)。”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根据历年卫星地图和人员访谈了解到该地块存在过居民区、工业企业、外来填土和拆除扰动,存在污染风险,且地块规划为敏感用地,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状况初步采样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获取信息如下:
(1)调查地块权属人为**市****委员会、**市凤岗****经济**社,2022年2月办理城市更新业务,由**市****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开发。**市****公司对地块内建筑物分批实施了拆除、平整和围蔽管理至今。
(2)地块原为居民区、农田、池塘、工业企业,其中工业企业是村集体分别在1987年、1989年和2002年以协议长期出租的方式由三家企业使用,行业分别为制衣(牛仔裤)、针织(手袋)、建材堆场(河沙、水泥),三家企业历史至今不涉及电镀、印染、洗水等重点行业工艺,不产生生产废水,未设置过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工厂建设、生产期在1987年至1991年凤平路建设时关停并拆除了部分厂房,剩余厂房闲置至2004年昌盛南路建设时拆除、平整,闲置至今;永利手袋厂建设生产期为1989年至2021年拆除搬迁,其中2000年至2003年东深供水工程建设时拆除了一小部分,且厂区全部划入工程保护区;****公司用地时间为2002年至2021年,****公司装修业务使用的河沙、水泥暂存,不对外销售。
(3)秀木桥旧村在建国前已存在,村子西侧水塘用途为居民防火与村子同时期;1991年地块西侧建设凤平路时占用回填了一部分,该期填土来源为农田平整,不涉及调查地块范围。2004年进行了外来士壤回填平整,回填平整面积约4300平方米,回填深度约为4.5-5.5米,回填土壤来源于地块东南侧东深供水工程工地南侧山坡隧道开挖弃土,开挖区未从事过工业生产,回填入池塘的土壤不含生活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回填平整区域未建设永久建筑物,建设过一地磅,主要用来停放车辆。
(4)地块外东侧大约在1990年开始建厂,建厂至今****加工厂(1990年至2012年),友业五金厂、一简居家科技,主要生产工艺为铝合金制品熔铸、冲压和注塑;****工厂2012年关停后拆除,建成了****停车场;其他企业经营过程中部分才厂房转租给中通物流、****修理厂。****基地(2013至2018年)加工出售豆腐制品,之后改建为明强仓储物流园至今。
(5)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至今未涉及重点行业企业存在,周边历史至今主要为河流、商住、农田、学校、道路、工业企业等,但未涉及重点行业企业。
(6)地块内在建筑物拆除后转运了拆除产生的建筑废弃混凝土,对旧村部分区域进行了简易平整,不存在外来填土。
(7)调查地块历史至今并未发生过固废倾倒在本地块内情况。
调查地块内历史至今未涉及重点行业企业存在,历史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原辅料的使用,但是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周边历史至今主要为河流、商住、农田、学校、道路、工业企业等,但未涉及重点行业企业。
(8)根据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重点关注区外来填土平整区、工业企业生产区和距离地块外东侧小于50m的范围。面积约19030平方米。
(9)特征污染物:根据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重点关注区外来填土平整区、工业企业生产区和距离地块外东侧小于50m的范围。面积约19030平方米。
根据地块历史沿革分析,调查地块存在污染风险,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地块涉及的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总量),距离地块东侧50m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区域涉及的特征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总量)、乙苯、苯乙烯、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潜在污染源如下:
调查地块内涉及外来填土平整、工业企业生产和建筑物拆除平整,应监测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总量)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的影响。
调查地块东面30~50m的历史****加工厂、注塑厂、汽车修理厂生产区与地块距离小于50m,识别关注污染物种类:石油烃、苯、甲苯、二甲苯(总量)、乙苯、苯乙烯、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的影响。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了32个土壤监测点(包含2个土壤监测对照点),调查深度为0~10.0m,采样组分别于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样品185个(其中土壤检测对照点位样品2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土壤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1项)、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多氯联苯(总量)、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石油烃(C10-C40),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1)对照点土壤监测结果
本次调查于地块外采集了2个土壤对照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外对照点pH值为6.68和6.91;重金属及无机物(砷、汞、铅、镉、镍、铜、总铬、银、锡、氟化物)均有检出,但均未超过对应筛选值,六价铬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27种挥发性有机物和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邻苯二甲酸酯类(六项)仅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有检出,检出值分别为0.5mg/kg、0.8mg/kg,其余五项均未检出,检出项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42mg/kg;多氯联苯(总量)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含量为146mg/kg和180mg/kg,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826mg/kg。
(2)地块内土壤监测结果
①pH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185个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的检测,pH值的检出范围6.23~12.2。
②重金属和无机物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185个土壤样品检测了砷、汞、铅、镉、镍、铜、六价铬,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其中砷在点位S1~S7、S9、S10、S13、S15~S17出现个别层数样品超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情况,其余各项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砷的检出率为100%,含量范围为1.34~349.00 mg/kg,平均值为39.357mg/kg;其中砷在点位S1~S7、S9、S10、S13、S15~S17出现个别层数样品超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60mg/kg,超筛个数共31个,超筛比例16.76%,超筛范围为63.3~349.00mg/kg,超筛倍数范围为0.055~4.817;剩余154个样品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60mg/kg;调查地块属于土壤砷污染地块。
③有机物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185个土壤样品,各点位27项挥发性有机物和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均未超过其对应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④邻苯类、多氯联苯(总量)及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内邻苯类指标仅在点位S20~S25、S29、S30共47个样品中有检测;多氯联苯(总量)仅在点位S23共6个样品中有检测;石油烃(C10-C40)在S1~S32所有点位中共185个样品中均有检测。除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外,其余均未检出,其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检出率为72.34%,含量范围为0.4~1.4mg/kg,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42mg/kg;多氯联苯(总量)共采集6个样品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均未超过其对应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含量范围为23~320mg/kg,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826mg/kg。
2、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采样组于2024年11月25日在地块内采集了4个地下水监测井样品。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pH值范围为6.1~7.6;浑浊度范围为18~20NTU,4项重金属(砷、镉、铅、汞)有检出,但均未超过对应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在各点位均未检出,均低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邻苯二甲酸酯类(六项)和多氯联苯(总量),仅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有检出,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的检出率为50%,检出范围为ND~2.4×10-3mg/L,低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10.96mg/L;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的检出率为50%,检出范围为ND~3.6×10-3mg/L,检出样品中超筛比例100%,超筛范围为0.067~0.2;其余各项均未检出,均低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采集的4个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浑浊度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超出限值,其余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进行推导计算的风险控制值。
G2、G4地下水中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仅高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限值0.2倍和0.07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进行推导计算的风险控制值1.09×10-2mg/L来评价,占标比仅为29%和33%。地块内地下水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污染,污染范围为未超过评价标准的除G3监测点位上游和G1监测点位下游外的全部区域。
3、地表水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采样组于2024年11月25日在地块内采集了1个地表水样品。根据检测结果分析,pH值为8.3,碱性水,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限值。
4、底泥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采样组于2024年11月25日在地块内采集了1个底泥样品,进行了检测分析,检测项目同土壤检测项目。根据检出结果统计表,地块内底泥检出结果均低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
四、总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为污染地块,土壤砷超过规划用途的风险筛选值和地下水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超出标准值,其他监测因子均低于其风险筛选值或标准值,因此需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查明土壤砷和地下水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根据地块环境调查结果,本次调查检测的地下水样品中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存在检测浓度高于本报告污染风险筛选值现象,地块存在地下水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污染。地块内土壤砷超本报告污染风险筛选值点位共13个,土壤样品数量为31个,超筛选值倍数范围为0.055~4.817,超筛选值深度为0~8.0m,调查地块属于土壤砷污染地块,因此调查地块需开展地块环境详细调查以进一步确定地块内污染物水**污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