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4-12-19
关于****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
地点:****开发区清溪大道213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选****经济开发区清溪大道213号,占地面积16631m2,建设轻钢构架厂房(半密闭式)1 栋,建筑面积 2160m2。项目设计规模为年拆解报废汽车5000辆(重型卡车1500辆,轿车、轻型车3500辆)、报废农机300辆、报废工程机械300辆,现阶段实际规模为年拆解报废汽车530辆(重型卡车180辆,轿车、轻型车350辆)、报废农机30辆。
本次验收针对****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已建成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进行验收。与环评相比,现阶段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已全部落实,储运工程中一般固废库暂未建设;主要是受市场影响,生产线短期内产能无法达到设计规模,生产车间有足够的空间余量可供使用,为充分利用现有**,提高空间利用率,阶段性验收将一般固废的暂存区调整至生产车间东侧位置,待生产线具备满产条件后再建设一般固废库,并进行整体验收。项目设计产能为年拆解报废汽车5000辆(重型卡车1500辆,轿车、轻型车3500辆)、报废农机300辆、报废工程机械300辆,现阶段实际产能为年拆解报废汽车530辆(重型卡车180辆,轿车、轻型车350辆)、报废农机30辆。验收期间工况稳定,设备均正常运转。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17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909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