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承担“********雄安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雄安院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雄**区昝岗区燕南路西侧(四至范围:**N1、西至N100、南至E4、北至E17)
建设内容:本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科研楼、连廊、宿舍教学综合楼、****中心、感染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及地下室,配套室外工程等。总用地面积约98068.4m2,总建筑面积179000m2。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6081
电子邮箱:****@fuwai.com
通讯地址:**市西**北礼士路167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机构名称:****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27)-****7846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大道303号水岸国际K6-1号楼晶座2607-261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页面下载,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次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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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