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电爱华数控分度盘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电爱华数控分度盘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
1.3 采购人:****
1.4 釆购代理机构:****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含税)。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数量 | 单位 | 型号规格 | 类型 | 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 |
数控分度盘 | 5 | 台 | 170 | 加工类 |
2.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2.2 交货地点:****南门7栋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供应商应为原厂或具有原厂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原厂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1) 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的无资格参加询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按项目领购,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9:00-11:30,13:30-16:30(**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文件领购方式及流程:进入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n)—注册(新用户)—(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请参照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4 文件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 号:344****55868
联 行 号:104****05725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网上支付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网上支付”后进入支付宝支付页面完成付款,付款完成后(无需审核)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现金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现金”后提交审核,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支付完成后方可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现金领购标书地址:**市**区**路17****广场A座14层标书发售处)
4.5 招标文件领购联系人:刘经理,010-****0340。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区**路17****广场A座14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3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n/)上发布。
8 其他
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论是否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的全部项目资料,供应商负有完全的保密义务。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7****广场A座14层
联系人:于明生、董鑫浩、常冬梅
电话:010-****5475、136****4556
电子邮箱:****@c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