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废金属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2-30 | 发布时间:2024-12-24 |
机械设备 | 名称 | 详见资产清单 | ||
所在地 | ||||
规格型号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密国资复[2024]32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及交易****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交易,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3、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 4、受让方应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清运完毕的,甲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受让方应自行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6. 本项目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5%收取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踏勘安排 |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时间:项目公示期间的工作日;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联系人:张善军,联系电话:136****1955(需提前电话预约)。各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于工作日内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内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现场踏勘、查阅踏勘现场资料(如有)、查阅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预展 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位于现场的公示清单以外的实物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信息披露及评估报告所载重量及照片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 2、本次转让底价包含增值税,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开具增值税发票。 3、本次拟处置的资产主要包括: 破碎锤 。目前全部停用闲置,全部存放于******公司院内。 4、其他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000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①意向 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 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 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它违反北交所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
处置方式 | ①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②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 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 |||
其他附件 | 附件: 资产移交确认书 (2).docx , 资产清单.xlsx | |||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 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范本(****0924修订).pdf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https://otc.****.com/dzsw/detail/374633.html
77cf6.xlsx
1db0c.docx
38384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