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根据****的整体计划,近期拟****幼儿园用地的19、20、21、22、23 号地块及其周边规划为市政道路区域(总面积约12.1万平米)土地收储工作(一期)。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与《**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应对原场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因此,受****委托,**市****研究院(以下简称“我院”****园区内拟收储的19、20、21、22、23 地块及周边道路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其中,北辛安东路至**西路区间的北辛安二街北半幅路区域(约1.3万平米)位于调查范围内,此区域历史上生产期间主要为厂区内部道路、绿化带及料场(主要存放该车间生产的成品钢坯等),厂区2012年停产后至建设为北辛安二街期间(2012-2020年中旬)为空地,未用作其它生产用地。设置31个土壤采样点,送检81件土壤样品,测试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4大类指标(其中,18个点位测试了规范中要求的45项必测项),对比GB3660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显示,仅1个样品中苯并(a)芘浓度超第二类用地筛选值1.5 mg/kg (检出浓度4.3 mg/kg)。
结合评估区域的用地规划及现状条件,分别评估了正常场景(即考虑目前道路建成后沥青混凝土硬化路面对在地面活动人群接触污染土壤途径的阻断作用)和保守场景(即不考虑沥青混凝土硬化路面对暴露途径的阻断作用,人群可接触路面下的污染土壤)。结果显示,因土壤中苯并(a)芘人体健康风险的关键暴露途径为经口摄入和皮肤接触,正常场景下因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阻隔作用,在路面行走活动人群直接接触路面下污染土壤的可能性较低,健康风险可接受。保守场景下,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656-2019)中的技术要求,把此次评估区域作为一个暴露单元,计算此暴露单元内苯并(a)芘平均浓度的95%置信上限(UCL)值为0.44 mg/kg,以此作为未来在此区域行走活动人群的暴露浓度,采用HJ25.3中的模型及推荐参数,计算的人群致癌和非致癌风险分别为2.89×10-7和0.02,均可接受。
综上,评估区域在规划为市政道路用地,以及道路已建成使用的现状条件下,土壤虽然存在个别样品超筛选值的现象,但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