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芯谷体育综合体二期项目43.59亩地块
占地面积:43.59亩(29063.01m2)
地理位置:**省******社区4组
土地使用权人:****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该地块在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田使用,后期修建游乐场,但因不符合用地性质,故游乐场未修建完工而被拆除;目前地块现状为周边农户种植的农作物
未来规划:地块未来规划为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公司
二、初步调查结论
经对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的辩证综合分析,调查地块内未发现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办公室 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443号)中的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汇总表得知,该地块不属于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且地块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的生产,因此,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委托单位名称:****
2. 地址:**省**市**区棠湖西路一段163号
3. 联系人:王耀唯
4. 电话:136****3057
四、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调查单位名称:******公司
2. 地址:**市**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青啤大道319号中小企业孵化园8-1-501、8-1-502、8-2-501号
3. 联系人:罗垚
4. 电话:158****7780
5. 电子邮箱:****77341@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