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11-4油田18-1区块开发项目”环评工作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11-4油田18-1区块开发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11-4油田18-1区块位于中国**北部海域珠**盆地珠二坳陷**凹陷,所在海域水深约464~502m,**设施距岸(**市)最近约256km。
**11-4油田18-1区块开发项目计划**1座圆筒型FPSO,2套水下生产系统,4条海底混输管道、2条脐带缆、1条海底注气管道,1条海底柴油管道和6条海底电缆。**水下生产系统所产物流经**海底混输管道全液输送至FPSO进行处理,处理合格的原油下舱储存外输,处理达标的生产水排海,处理后的天然气输送到1d井区回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美望
联系电话:0755-****4469
传真:0755-****8577
通讯地址:**市**区后海滨路(**湾段)3168号中海油大厦A座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zhangmw12@cnooc.****.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机构:****总院****公司
联系人:齐莎莎
联系电话:010-****6448
传真:010-****3785
通讯地址:**市**区太阳宫南街6号院中海油大厦B座
邮编:100028
电子邮箱:qishsh@cnooc.****.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
https://res.****.net/data4/1/images/2024/1224/173********451591.pdf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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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