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项目(货物采购),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市****,采购资金由上级补助、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项目(货物采购)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090
3、采购数量:一批
4、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中心示范点货物采购
(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正,持本条第3款要求的资料到**市梅****交易所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3、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4、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市****帐户预交人民币五千元为招标保证金,**市****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交易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1月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市梅****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塘镇**村基层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陈暹春
联系电话:137****8677
代理机构:梅****交易所
联系人:黄浩佳 189****6320、
刘晓红 189****7127
**** 梅****交易所
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