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交土告字[2024]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县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加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
1 | **县 ZG202311号 | 位于**县**镇七村。 | 2940平方米(约合4.41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25% | ≥25% | ≤50米(自室外地平算起) | 70年 | 384万元 | 1 万元 | 384万元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州**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1、有意竞买者应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2日向******公司及****进行咨询。
2、申请人应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2日到****二楼大厅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3、申请人应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2日向******公司提出竞买申请,提交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竞买资格审查。
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下午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下午18:00。
五、挂牌竞价期限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4日15:00;
2、报价地点:****权益类网上竞价系统;
3、公示地点:****权益类网上竞价系统;
4、挂牌出让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下午15:00;
六、报名及报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名和线上报价方式,报名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在********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竞价)项目流程说明,按照流程说明完成投标登记,获取投标登记号,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后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审核。在挂牌竞价期限内,竞买人登录****权益类网上竞价系统进行线上报价。
七、申请人应自行登陆**州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获取投标登记号、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有意竞买者登录**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有两种选择方式自主选择:1、用户名+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的登录方式(网上免费注册交易主体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网址ggzyjy.****.cn),全流程免费;2、持有数字证书的登录方式(网上免费注册交易主体信息后携带相关资料到**藏****交易中心****管理科办理或**省公共**交易局办理,网址:ggzyjy.****.cn),收取ukey主锁费及信息技术服务费。
申请人须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方式、期限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挂牌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含利息)。
八、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宗地出让面积最终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竞买人在竞得后必须严格按照**县总体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及防震等有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4、本挂牌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州**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并有权中止挂牌出让活动。
九、联系方式
****土地产权科
联系电话:0941-****232 贡先生 张女士
地址:**州****科技局院内)
****
联系电话:0941-****156 梅先生
地址:**县峰迭新区林业大厦
******公司
联系电话:0931-****330
151****9837(马先生) 139****1265(孙先生)
地址:**市**区**北路222****中心2407-2411室
**** **** ******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