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720MAAK3UXH0U | 建设单位法人:陈红卫 |
赵忠元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匀东镇旗山大道北段37号匀都茗香苑项目A栋8楼6号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47-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720-G5720-陆地管道运输 |
建设地点: | **省****市,**省****县 |
经度:107.48876,107.43383 纬度: 26.66063,27.04451 | ****机关:黔南****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24 |
黔南环审〔2021〕1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4305.25 |
4678.14 | 运营单位名称:**** |
****2720MAAK3UXH0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443379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1MA6HFG6M7R | 竣工时间: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content/detail/id/344.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管线水平长度 69.1km,管径 D406.4mm,设计压力 6.3MPa, 设计输气量为3.72×108Nm3/a,共设2座站场(牛场分输站、**末站)和2座线路截断阀室(1#阀室、2#阀室)。 | 实际建设情况:**管线水平长度 67.2km,管径 D406.4mm,设计压力 6.3MPa, 设计输气量为3.72×108Nm3/a,共设3座站场(**分输站、牛场分输站、**末站)和2座线路截断阀室(1#阀室、2#阀室)。 |
主要变动为工程输气管线小范围内管线优化调整和桩号调整,主要为地方政策、施工困难等因素导致。新增**分输站,线路长度减少1.9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天然气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天然气输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牛场分输站、**末站分别设置1个化粪池和1个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排入污水收集池,定****处理厂处置。牛场分输站、**末站各设置1个(20m3)排污钢罐,清管废水、检修废水产生量很小,排入排污钢罐中自然蒸发减容。2、废气:场内设置放空系统,检修或发生事故的设备及管道中天然气通过站场、阀室设置的放散管排放(仅为偶发性瞬时排放)。3、噪声:工艺装置区噪声设备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在工艺设计中尽量减少站场工艺管线的弯头、三通等管件,降低站场噪声。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清管废渣、检修废渣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环境风险:管线沿线设置标志桩和警示牌,****学校附近设置风向标,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加强巡检等。6、生态环境:加强、规范施工队伍的管理,控制作业带宽度,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时间,每段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末站设置1处处理规模为25m3/d的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设备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用水;由于现阶段清管废水、检修废水产生量很小,经过3~5年污水蓄积到一定收集量后运至相应工业废水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建设单位已承诺及时签订转运处置协议,保证废水不外排。2、废气:与环评一致。3、噪声:与环评一致。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清管废渣、检修废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站场、阀室、检修车辆等设备故障维修过程会产生废机油等废矿物油,不在场区暂存,由检修单位带走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根据调查,项目试运行至今未产生废矿物油,建设单位承诺产生后将与有资质单位签订转运处置协议。站场、阀室定期更换废旧蓄电池,更换周期约为10年,由厂家进行更换,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带走,不在场内暂存。5、环境风险:管道沿线设置507个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桩、加密桩、警示牌等。项目已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但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生态环境:土地整治,播撒狗牙根和决明草、狗尾巴草,种植杜鹃花恢复生态环境,站区播撒草种恢复生态环境。 |
新增**分输站,**分输站、牛场分输站、阀室采用无人值守模式,由**末站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生活污水采用MBR****设备处置效果更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排污池8m3 | / | 已建设,由于现阶段清管废水、检修废水产生量很小,经过3~5年污水蓄积到一定收集量后运至相应工业废水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建设单位已承诺及时签订转运处置协议,保证废水不外排。 | / | |
2 | 化粪池+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20) | 已落实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场内设置放空系统,检修或发生事故的设备及管道中天然气通过站场、阀室设置的放散管排放(仅为偶发性瞬时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 已落实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工艺装置区噪声设备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在工艺设计中尽量减少站场工艺管线的弯头、三通等管件,降低站场噪声。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周边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限值 | 已落实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清管废渣、检修废渣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清管废渣、检修废渣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站场、阀室、检修车辆等设备故障维修过程会产生废机油等废矿物油,不在场区暂存,由检修单位带走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根据调查,项目试运行至今未产生废矿物油,建设单位承诺产生后将与有资质单位签订转运处置协议。 站场、阀室定期更换废旧蓄电池,更换周期约为10年,由厂家进行更换,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带走,不在场内暂存。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对原农业用地,在覆土后施肥,恢复农业用地。对不能复垦为耕地或不能继续利用的施工便道且不能退耕的,采取种树、种草绿化恢复措施。 | 施工结束后,在管道覆土上采取播撒草籽、栽植花、草等措施恢复植被。施工便道两侧、施工作业带裸露的地面,采取播撒草籽、栽植花、草、种植灌木等措施恢复植被(种植滇柏、刺槐、大叶女贞、银杏、柳杉、杜鹃花等);站场内采取种植草皮、撒播种草(播狗牙根、三叶草)等绿化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1 | 管线沿线设置标志桩和警示牌,****学校附近设置风向标,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加强巡检等。 | 管道沿线设置507个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桩、加密桩、警示牌等。已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但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对原农业用地,在覆土后施肥,恢复农业用地。对不能复垦为耕地或不能继续利用的施工便道且不能退耕的,采取种树、种草绿化恢复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在管道覆土上采取播撒草籽、栽植花、草等措施恢复植被。施工便道两侧、施工作业带裸露的地面,采取播撒草籽、栽植花、草、种植灌木等措施恢复植被(种植滇柏、刺槐、大叶女贞、银杏、柳杉、杜鹃花等);站场内采取种植草皮、撒播种草(播狗牙根、三叶草)等绿化措施。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