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500万件精密电子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 **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6号(东)大街258号6幢 | **** | ******公司 | 企业为发展需要,租用位于钱塘区白杨街道16号(东)大街258号6幢的工业厂房,购置注塑机、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从事精密电子零部件的生产,项目实施后将达到年产2500万件精密电子零部件的生产产能。 | \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无直接影响。 (2)废气: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限值要求后15m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冲压油、废抹布和废劳保材料、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和一般废****公司回收、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冲压油、废抹布和废劳保材料、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弃物经相应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在采取相应噪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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