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12月24日)(溧水区)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12月24日)(**区)
发布时间:2024-12-24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0套发动机电调、1500件航空器零件生产线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经济开发区 | **** | ****研究院****公司 | 该项目因生产工艺、原辅料等发生重大变动,为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此批复自下达之日起,建设单位原审批文件《关于对****年产80套发动机电调、1500件航空器零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表复〔2020〕1706号)废止。根据《报告表》,项目建****经济开发区琴音大道118号,依托现有厂房,新增建筑面积18485.59平方米。本次项目变动内容是:新增回火、真空淬火、荧光检测与金相检查工序,****处理站。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80套发动机电调和1500件航空器零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超声波清洗废液、切削废液均作危废处置,不外排;荧光检****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荧光检测线,不外排;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真空淬火、回火工序泵出废气有效收集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1);机加工废气有效收集经移动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少量焊接烟尘有效收集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制样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厂界东侧执行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油、废淬火油、废液压油、废油雾滤网、废切削液、超声波清洗废液、荧光检测废液、废荧光剂、废乳化剂、废酸、废油桶、废溶剂桶和试剂瓶、絮凝污泥、废MBR膜、废滤芯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焊渣收集、除尘器集尘作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理,化粪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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