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0千伏坪石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4 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体育北路15号****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 |
联系电话:0759-****120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110千伏和安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市**县黄略**石村110kV****电站内 |
环评机构 |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县黄略**石村110kV****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在110kV****电站预留位置处**1台容量为40MVA的主变压器(2#),10kV低压侧装设2×5Mvar并联电容器,**一座有效容积为2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其他环保设施依托前期工程。项目无新增110kV出线,不新增工作人员。项目总投资1042.65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营运期:本工程运行期间废气、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废旧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及时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设事故油池暂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废水,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采取减振降噪、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