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24 11: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9日我局对110kV水凤线#13~#15跨越一级公路及对地距离不足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12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8-****228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类别 | 审批决定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110kV水凤线#13~#15跨越一级公路及对地距离不足整治项目 | **** | **省-**市-**区-黄土坡街道 | 报告表 | ****环境局关于对《110kV水凤线#13~#15跨越一级公路及对地距离不足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环辐表〔2024〕10号 ****环境局关于对《110kV水凤线#13~#15跨越一级公路及对地距离不足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x | 202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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