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委托,拟对某地部分光缆建设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某地部分光缆建设工程
3.采购人:**某单位
4.采购代理机构:****
二、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及金额:232193元(大写:贰拾叁万贰仟壹佰玖拾叁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在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外资企业投标;
(4)供应商应为非外资独资或无外资参股(含港澳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非外籍,项目负责人非国外境外成员。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被国家****政府(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者军队相关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
4、在《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
5、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
6、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0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区金橄榄写字楼26楼1号)获取。
报名详请请咨询代理机构(本项目有偿购买,购买后不得退回,资格不得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5:00(**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谈判地点:**市**区金橄榄写字楼26楼1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839-****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