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大桥建设工程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政府令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釆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进行公示。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市三**大桥建设工程位于安华镇三**地块规划商住道路上,上跨大陈江,桥位近似东西走向,起点位于配套道路K0+306处,终点连接现状华新路(桩号K0+712),工程全长415米,采用双向4车道二级公路结合城市配套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 24米。全桥跨径组合为5×25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组合箱梁,桥面连续结构,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桩柱接盖梁桥墩,并设置系梁连接,桥台采用桩接盖梁轻型桥台,基础均采用钻孔灌注桩。
二、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工程运营期主要敏感点有**美墅、**府、****幼儿园、在**华房地产项目4处敏感点,无其他规划敏感点,具体见下表1。
表1 营运期工程两侧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表
敏感点 | 序号 | 名称 | 桩号范围 | 工程形式 | 相对位置 | 距车道边界/中心线(m) | 户数,户 |
乡镇 | 敏感点 | 4a类 | 2类 | 总户数 |
现状敏感点 | 1 | 安华镇 | **美墅 | K0+560~K0+712 | 路基 | 北侧 | 6/18 | 12 | 14 | 26 |
2 | **府 | K0+560~K0+712 | 路基 | 南侧 | 6/18 | 65 | 120 | 185 |
3 | 在建幼儿园 | K0+306~K0+360 | 路基 | 南侧 | 20/32 | 尚未投入使用 |
4 | 在建房地产项目 | K0+306~K0+360 | 路基 | 北侧 | 20/32 | 尚未投入使用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落实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作业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将对占地区(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将造成一定影响。
水土流失:工程开挖、填筑、弃渣等施工活动将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易加剧水土流失。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将对周边声环境和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 杂用水水质标准值》相应标准全部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中转料场及公路两侧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釆取减震隔声及施工时间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市三**大桥建设工程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安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以及《**市安华镇三**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8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相应单位。
九、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
地址:**市暨东路58****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7112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7****7631 邮箱:****@qq.com
地址:**市**区****科技城星港路1589号4号楼
建设单位:****
地址:**市暨阳街道东旺路28号8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6****9213
****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