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采购人应在系统如实更新支付情况和上传支付凭证的通知
关于转发《采购人应在系统如实更新支付情况和上传支付凭证》的通知
校内各使用单位:
根据****采购智慧云平台发布的《采购人应在系统如实更新支付情况和上传支付凭证》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通过电子卖场、批量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开展简易交易的货物项目,采购人应当履行付款义务,确保相关款项得到及时全额支付。供应商在系统完成发货确认操作后的45天内,采购人应在系统如实更新支付情况和上传支付凭证。如逾期未支付,系统将限制电子卖场、批量采购、框架协议等交易权限,支付完成并上传凭证后予以恢复。
请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在货物验收后尽快办理支付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在系统完成发货确认操作后的45天内)前2个工作****招标中心项目经办人,****学校的交易权限。
咨询电话:****997(安老师)
****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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