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 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706
传 真:0701-****708
通讯地址:**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 **市**清淤补水工程 |
建设地点 | **市**区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清淤工程、活水系统建设、截污管废除工程三部分内容。 对**底部约8万立方米底泥进行清淤,降低**内源污染。 ****泵站进行改扩建,泵站从信江取水经由现有穿堤箱涵引至**,之后沿**湖底通过压力管道输送至**沿线补水点,每年1至3月、7至12月进行补水,共补水141天,年取水量290.4万立方米。****泵站****泵站,补水流量为3万立方米/天,共设置2台水泵,单泵流量650立方米/时,扬程15m。活水泵站筒体直径3.8m,深度10m,泵站基础直径为6.5m。****泵站,并在现有**溢洪道旁靠**侧建设一段长76m的自流通道接入(不穿堤)现有**溢洪道,实现重力自流退水入信江,形成活水系统。 对**湖内废弃截污管(480m)进行破除、清理外运,对**岸上废弃截污管(1700m)进行填实,截污管废除总长度为2180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材料的堆场等场地尽量远离环境保护目标,运输车辆出施工场地时应采取车轮冲洗措施、加盖篷布,配备洒水车对沿运输线路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清淤工程在秋冬季枯水期进行,清除出的底泥原地固化至含水率60%以下并采用密闭车辆及时运送至淤泥堆场,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恶臭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由于项目施工地点位于**,且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使用周边的公用卫生设施;淤泥堆场淋溶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露河,最终汇入信江。同时,引入活水改善**水质,****水利局同意从信江向**提供环境用水。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选用低声级的建筑机械,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等措施以减轻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放置于室内,加强对噪声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泵站周边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钢筋、废管道、废泵等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经土石方平衡后,淤泥(经固化处理)、废混凝土块等运至指定的淤泥堆场,淤泥堆场周边做好截洪沟和沉淀池,对淋溶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堆场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淤泥堆场生态恢复。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对施工期沉淀池、管道设施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污水向地下水和土壤扩散。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选择枯水期进行,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做好土石方调配,不得向河道堆放弃渣和土石方;对淤泥堆场等采取截水沟、淋溶水收集处理等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重视对湿地公园的保护,不伤害野生动物,不乱砍伐树木。对清淤后的水体采取生态系统恢复,采用“边施工、边修复”的方式,包括引入水生植被、水生动物、水质调节等方式,同时引入活水改善**水体水质等。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地表植被和临时工程占地及时绿化恢复,绿化应与周边绿化风格相协调。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发放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形式。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