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联方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药研发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3MAD88NJQ8W | 建设单位法人:秦雄剑 |
贺俊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生命科技创新园E5栋3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药研发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8.950556 纬度: 32.13277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6 |
宁环(栖)建〔2024〕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3MAD88NJQ8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07651XG | 验收监测单位:**** |
913********855916L | 竣工时间:2024-10-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521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为**项目,位于****大学城纬地路9号**生命科技创新园 E5幢3楼,建筑面积849平方米。项目从事中药研发,具体研发片剂180kg/a、颗粒剂180kg/a、胶囊剂180kg/a、口服液60kg/a、丸剂60kg/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项目,位于****大学城纬地路9号**生命科技创新园 E5幢3楼,建筑面积849平方米。项目从事中药研发,具体研发片剂180kg/a、颗粒剂180kg/a、胶囊剂180kg/a、口服液60kg/a、丸剂60kg/a |
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从事中药研发,具体研发片剂180kg/a、颗粒剂180kg/a、胶囊剂180kg/a、口服液60kg/a、丸剂60kg/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从事中药研发,具体研发片剂180kg/a、颗粒剂180kg/a、胶囊剂180kg/a、口服液60kg/a、丸剂60kg/a |
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研发规模仅限小试,不涉及中试及生产。项目所用原辅材料、研发对象等均不得涉及剧毒化学品或有严重异味的物质,研发所需的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仪器设备种类数量及使用条件、具体研发内容、工艺和条件等以报告表中所列为准,均为项目最大研发能力,不得超范围、超规模或改变工艺等进行研发,如有变化应及时另行申报。项项目研发过程无产品产生,研发成果仅为实验数据,研发所得均作为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不得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对环评批复要求的不得涉及到的事项均未涉及,研发仅涉及小试,研发内容和工艺等均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相一致,研发所得均作为危险固废进行规范处置,项目建设与此条环评批复相符。 |
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质处理。根据报告表,****园区的化粪池预处理装置预处理,项目的中药材前处理工序废水、口服液研发废水、实验室再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等经E5栋配套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项目的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水厂****园区污水管网,通过园区规范化统一排口接管市政****处理厂深度处理。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 项目所有实验仪器应具备良好密封性,所有可能产生废气的实验操作均须在通风橱、万向罩等设施下进行。项目药材前处理及制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真空吸尘器收集处理,实验废气收集后通过内置废气管道引至楼顶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中药蒸煮在密闭通风橱内进行,药渣日产日清、密闭保存,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排和影响,不得扰民。项目引风机、制粒机等设备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优化布局、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措施,不得产生二次污染。根据报告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的,须执行相关规定;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废活性炭、废样品等所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废管理的 相关要求进行预处理,分类妥善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按规定编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规范实验操作,增强人员的环境安全意识,避免事故发生;各类实验用品、原辅料等按相关规定分类、少量规范贮存,按规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等特殊化学品的使用和保存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的生活污水,****园区化粪池预处理;项目的中药材前处理工序废水、口服液研发废水、实验室再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等经E5栋配套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这些预处理废水****园区南侧市政污水主管井,****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所有可能产生废气的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万向罩等设施下进行。项目的实验废气、危废贮存废气等一并收集后通过内置废气管道引至楼顶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及SDG+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个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噪声主要是位于楼顶与废气处理装置配套的2台风机产生的噪声,夜间不工作,经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噪声达标。与环评批复相符。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未受污染的废包装和纯水制备所产生的废RO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设置危险固废暂存设施,按相关要求落实了相应处置措施,危险固废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从危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全过程进行管理。本项目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2024年9月3日已取得备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与环评批复相符 |
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35 | 0 | 0 | 0 | 0.053 | 0.053 | |
0 | 0.1094 | 0 | 0 | 0 | 0.109 | 0.109 | |
0 | 0.0106 | 0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0017 | 0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139 | 0 | 0 | 0 | 0.014 | 0.01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1 | 0 | 0 | 0 | 0.021 | 0.02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实验废水依托E5栋污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实验废水依托E5栋污水处理设施 | 本次竣工验收委托****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17日对其进行了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实验室、试剂间和危险化学品间收集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SDG+活性炭装置(1#)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实验室、危废间、粉碎间、物料间收集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装置(2#)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 | ****实验室、试剂间和危险化学品间收集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SDG+活性炭装置(1#)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实验室、危废间、粉碎间、物料间收集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装置(2#)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 | 委托****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17日对本项目位于E5栋楼顶的2个废气处理装置的进口和排口的废气进行了取样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设施、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减震设施、距离衰减 | 委托****于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对项目所在地的生科园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按规定编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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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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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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