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恩生堂刘家窑中医医院迁址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6MA01DY474P | 建设单位法人:廖德品 |
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横七条44号院1号商业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迁址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Q8412-中医医院 |
建设地点: | **市**区 横七条44号院1号商业 |
经度:116.41791 纬度: 39.8498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12 |
丰环保审字〔2023〕00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56.9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6MA01DY474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06MA01DY474P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公司,中环华信环境****公司 |
****0977-1,****7406-1 | 竣工时间:2024-07-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址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筑面积3806.4平方米,设床位20张。 | 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就诊病人挂号后,由医护人员进行接诊。根据病人实际情况,进行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诊疗过程包括开药、检查等,门诊病人诊疗结束后离院;住院病人经诊疗康复后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拟建项目污水须经处理后排放,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排放限值。煎药室废气须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限值,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3、须对固定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限值。4、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须按照规范收集、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所在建筑物区域施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处理站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厂。2、安装1****处理站,采用A/O+MBR+紫外线消毒工艺。化粪池、调节池、厌氧池A及污泥池为地下构筑物,好氧池和MBR池为不锈钢一体化结构,位于地面污水处理设备间内,污水处理设施均加盖密闭,最大程度防止异味逸散。同时,定时对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喷洒除臭剂。在煎药室内煎药设备安装集气设施,并配套安装1套异味净化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光氧除臭工艺,对产生的异味进行净化处理后排至3层楼顶西北侧排放,排口高度16m。3、针对安装的废气净化装置风机,安装消声箱及减振垫,并利用建筑隔声;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于专用设备间内,选用低噪声泵,安装减振垫、建筑隔声处理。楼顶的空调室外设备,安装时架设钢型基座,基座下为橡胶减震垫;在设备东、南及西侧安装隔声屏(隔音房),采用1.2公分钢板+10公分厚的吸音板,最大限度降低设备运行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在装修设计阶段即考虑交通噪声的因素,施工阶段安装断桥铝中空玻璃,降低周边市政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室内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限值要求。4、设有一处医疗废物暂存间,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污泥清掏前由其进行消毒处理后外运处置。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的******服务中心****环卫所清运处理;中药渣委托****清运处理;更换的活性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由设备单位更换后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置落实三联单制度。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及其批复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进行了对比,病床位数、建设内容、建筑面积与环评阶段一致;员工人数及部分诊疗设备数量存在增减情况,日均门诊人数减少。****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的稳定性,方便日常运维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自动化程度,减少污泥的产生量、避免产生余氯污染物,将原设计方案中的一级强化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工艺调整为A/O+MBR+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规模均为20m3/d;煎药室废气采用活性炭+光氧处理工艺,安装1台活性炭光氧一体机,处理后楼顶排放,提高异味的净化效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本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总量核算值与原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控制指标对比分析,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55 | 0 | 0 | 0 | 0.55 | 0.55 | |
0 | 0.3891 | 0 | 0 | 0 | 0.389 | 0.389 | |
0 | 0.0065 | 0 | 0 | 0 | 0.006 | 0.00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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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相关排放限值 | 已建设1****处理站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光氧一体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限值,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 已安装1套,排气筒高度16米 | 已监测 | |
2 | 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排放限值 | 已落实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风机消声箱+基座减振+建筑隔声+隔音房+隔声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限值 | 废气净化装置风机,安装消声箱及减振垫,并利用建筑隔声;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于专用设备间内,选用低噪声泵,安装减振垫、建筑隔声处理。楼顶的空调室外设备,安装时架设钢型基座,基座下为橡胶减震垫;在设备东、南及西侧安装隔声屏(隔音房),采用钢板+吸音板,最大限度降低设备运行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在装修设计阶段即考虑交通噪声的因素,施工阶段安装断桥铝中空玻璃,降低周边市政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室内声环境的影响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须按照规范收集、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设有一处医疗废物暂存间,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污泥清掏前由其进行消毒处理后外运处置。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的******服务中心****环卫所清运处理;中药渣委托****清运处理;更换的活性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由设备单位更换后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置落实三联单制度。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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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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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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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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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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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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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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