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83622xx/202412-00010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管理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再生阴极铜及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 文号: | 枞开环审〔2024〕31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058 |
****:
你公司报来的《****再生阴极铜及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405-340722-04-01-190598)收悉。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经济开发区新楼工业园347国道南侧,占地约106.4亩,项目拟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在铜火法精炼车间内设置两台改进型阳极炉,利用废杂铜、黑铜加工生产阳极板,加工的阳极板可以满足电解车间产能对阳极板原料的需求;(2)电解车间设置常规电解及黑铜电解两个系统,常规电解共布置288个电解槽(含种板电解槽60个),黑铜电解布置168个电解槽,两个系统可加工生产阴极铜5万t/a;(3)锡回收车间内设置前处理生产线和铜、锌湿法回收生产线、锡精炼生产线以及锡电解生产线,可利用含锡废料加工生产电解锡3000t/a;(4)贵金属回收车间内设置一条湿法回收贵金属生产线,可利用阳极泥加工生产再生金4t/a、再生银50t/a、海绵吧1t/a。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园区规划环评文件及审查意见要求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各环节均应严格按《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19年第35号)、《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GB50988-2014)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优化项目平面布局、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车间建设环境集烟系统,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项目铜火法精炼车间二台阳极炉产生的烟气分别经“二燃室+SNCR脱硝+水冷换热+急冷塔+干法中和塔+活性炭喷射+覆膜滤袋除尘+二级碱液喷淋脱酸+湿电除雾”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二台阳极炉进料口、出渣口、****设备处烟气分别设置集气罩,环境集烟后采取二套“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项目铜电解车间内电解净液系统与电解系统分别设置一套“集气罩+酸雾吸收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锡回收车间内湿法脱铜、脱锌工序设1套“集气罩+酸雾吸收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锡回收车间内前处理和火法熔炼工序设5套“集气罩+表冷沉降室+覆膜滤袋除尘”和1套“动力波水洗塔+二级碱液喷淋塔脱酸+湿电除雾”组合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贵金属回收车间内设1套“集气罩+二级碱液喷淋塔脱酸”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二台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阳极炉精炼有组织废气和环境集烟系统废气颗粒物、SO2、NOX、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HF、HCl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CO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标准;铜电解有组织废气硫酸雾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标准;锡回收有组织废气颗粒物、SO2、NOX、HF、HCl、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硫酸雾、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标准;贵金属回收有组织废气NOX、HCl、甲醛、Cl2、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燃气锅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其中NOX执行超低排放限值50mg/m3;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SO2、NOX、HF、HCl、Cl2、甲醛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硫酸雾、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要求。
3.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纯水制备浓排水全部用于阳极板降温,不外排;碱液喷淋塔排水由****处理站经“中和+硫化+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急冷系统,不外排;贵金属回收工艺排水(含氯废水)采用低温蒸发干化方式处理,蒸发冷凝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急冷系统,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和化粪池初步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纳****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5.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炉渣、废活性炭、废耐火材料、沉降室排灰、除尘器排灰、循环水池污泥、滤渣、废包装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弃滤袋、废机油及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
6.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需设置不小于1150m3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和800m3初期雨水池,落实事故水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铜电解车间、锡回收车间、贵金属回收车间、危废暂存间、甲类仓库、碱喷淋装置区、水处理室外装置区、碱液循环池、水处理车间、污水运送管线、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需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 按《报告书》要求,项目以厂界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三、根据全省排污权交易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新改扩建设项目涉及许可排放量核定要求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需要进行排污权交易。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863.4-2018)等技术规范,****分局****环境局核定,全厂废气污染物经治理后,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6.427t/a,二氧化硫67.610t/a(其中主要排放口64.853t/a,一般排放口2.757t/a),氮氧化物38.801t/a(其中主要排放口35.318t/a,一般排放口3.483t/a),重点重金属46.294kg/a。
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总量指标6.427t/a,由**市******公司年产3.5万吨包装纸生产线关停项目中置换;一般排放口中有组织排放总量指标二氧化硫为2.757t/a和氮氧化物3.483t/a,由****琉璃瓦生产线关停项目等量替代。
项目主要排放口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64.853t/a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35.318t/a有排污许可排放量要求,需按规定程序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项目新增废气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46.294kg/a)按规****生态环境局申请调剂解决,由“十三五”重金属考核认****公司环集脱硫技术改造项目重金属减排量等量替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你公司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按照《报告书》明确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若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分局、****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22MADJW7UM2T)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