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之兰光村制冰厂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之兰光村制冰厂建设项目施工****改革局以贺发改复****1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项目概况:1#生产车间 1520平方米,室外围墙、硬化、给排水、电气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2 建设地点:**县立岗镇兰光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施工标段:
本项目共一个施工标段。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立岗镇兴盛东路125号
联 系 人:化雪
电 话:134****69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德胜天鹅湖小镇水岸国际B座(**大厦B座)604室
联 系 人:李菲
电 话:18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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