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发改核准〔2024〕29号
****改革局关于****110千伏**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110千伏**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市负荷增长导致供电能力不足、10kV线路供电半径过长、10kV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镇110千伏**站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期扩建1台40兆伏安主变,**10千伏出线10回,主变低压侧装设配套电容器组,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993.8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8.78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项目招标内容按附件《招标核准意见》执行。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4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统计局、税务局,****中心,****改革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2001年第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省实施办法》、粤发改法规函〔2019〕1847号等文件规定,该项目为国有企业的单位投资的项目,项目总投资993.89万元,核准该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及主要设备均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