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集体资产**县****水库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租标的概况:
**县****水库面积约2.77公顷。另有启闭机房一间,面积约20平方米。(具体情况以实际查看为准,本次招租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实际面积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首年租金起挂价为15000元,竞价保证金3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元,保证金不计息。
特别约定:
1.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经营范围:仅限用于水产养殖的合法经营。
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租赁期限为3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三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5.成交原则:采用线上(网络)竞价,首年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租赁权。
6.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使用启闭机房,使用前须经出租方同意。
7.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进行违法活动。
8.承租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有环境污染风险材料、饲料(包括猪粪、鸡粪等)及化学物品,水面需保持清洁,并符合“五水共治”的要求。
9.承租人捕捞时不得擅自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危险方法。
10.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违规建房、私自搭建建筑物。
11.承租人承租后,水库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严格按照****水库日常管护义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防汛、抗旱、上级坝体维修、村民灌溉用水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水库抽不上水为止。
12.租赁期间,****水库周边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社会治安周边纠纷等问题,概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14.承租人缴纳的款项出租方仅提供《**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电子票据),若承租人需开具税务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据实承担。
15.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
16.其他租赁条款按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认真咨询标的情况,一旦报名竞价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意向竞价人登录**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om/)完成账号注册,并办理竞价报名手续,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注册****银行账户缴纳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注册账号时预留的手机号),保证金以网络电子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注:保证金交款请选择转****银行、****银行柜台办理),并选择即时到账模式办理。不接受支付宝、微信汇款)。
五、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整报名、挂牌截止,2024年12月31日10时整在**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om/)举行网络竞价。
咨询电话:0570-****502 程女士
公司地址:**市柯**九**路39号109室
附件: **县****水库公开挂牌招租竞价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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