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心新增大屏设备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集团有限公司********中心新增大屏设备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 | 物资名称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厂家/品牌 | 备注 |
1 | ****中心新增大屏设备项目 | 55寸拼接屏 | 9 | 块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验交设备以及完**装调试 | **** | / | 含辅材及安装 |
解码器 | 1 | 台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企业,能够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在投标截止日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不处于****铁路局、国铁集团、****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期内或投标物资被禁止、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情况。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产品需提供制造商原厂授权书。
★3.4.2为保证本项目产品、服务及信息系统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投标人或所投拼接屏、解码器产品制造商需****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获证单位公章。
★3.4.3本次采购项目产品包含设备的辅材、安装、调试及培训。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00至2024年12月30日 17:00
4.3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163.com邮箱;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1)、资格证明文件、安装方案。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报价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明确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及详细技术参数,不得照抄。
4.6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 报****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 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前报送的,也视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 已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按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报价;未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报价人需逐项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清单》《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市**区工人新村一路5号
项目联系人:程鹏
电话:186****6585
接收报价函邮箱:****@163.com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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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