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81MACCCJWX0Y | 建设单位法人:田丰 |
田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开发区 |
汽配产业园二期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0-黑色金属铸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汽配产业园二期 |
经度:113.835150 纬度: 36.15318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6 |
红开审环表〔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81MACCCJWX0Y001U |
2024-08-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000 |
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581MACCCJWX0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81MACCCJWX0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3MA3X9Q7N5L | 竣工时间:2024-08-07 |
2024-10-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07 |
2024-1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cepc.****.cn/#/logi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减速壳1万吨(10万套)、轮毂2万吨(40万套)、制动壳2万吨(4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减速壳1万吨(10万套)、轮毂2万吨(40万套)、制动壳2万吨(40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配料→熔化→转运铁水→球化→浇注→开箱冷却→落砂→去浇冒口→抛丸→打磨→铸件→全自动喷漆→铸件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熔化→转运铁水→球化→浇注→开箱冷却→落砂→去浇冒口→抛丸→铸件→全自动喷漆→铸件成品 |
一期未建设打磨工序,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电炉投料、倒包和熔化、球化废气:炉盖除尘+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18m高排气筒(DA001);浇注、冷却废气: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落砂废气: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浇注、冷却和落砂共用20m高排气筒(DA002);造型废气:一部分经落砂废气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2)排放,一部分经混砂废气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放;砂处理(混砂):设备密闭+袋式除尘器,砂处理(筛砂):设备密闭+袋式除尘器,抛丸废气:设备密闭+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打磨废气:柔性万向集气罩+袋式除尘器,砂处理、抛丸、打磨共用23m高排气筒(DA003);制芯废气: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喷漆固化废气:二次密闭+过滤棉+迷宫式纸盒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喷漆固化和制芯共用20m高排气筒(DA004)。 | 实际建设情况:电炉投料、倒包和熔化废气:炉盖除尘+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1);浇注、球化和造型废气: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0m高排气筒(DA003);落砂废气: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4);砂处理(混砂)、砂处理(筛砂)和抛丸废气:各自袋式除尘器+共用27m高排气筒(DA005);打磨工序暂未建设。 |
环评中,落砂废气经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浇注、冷却共用1根排气筒,实际建设中,经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单独通过1根排气筒(新增DA004)排放。 环评中,造型废气一部分经落砂废气除尘器处理,一部分经混砂废气除尘器处理,再通过各自排气筒分开排放;实际建设中,直接与球化、浇注废气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0m高排气筒(DA003)。 环评中,喷漆固化和制芯废气经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实际建设中,喷漆固化和制芯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301 | 5.301 | 0 | 0 | 5.301 | 5.301 | / |
0 | 2.688 | 2.688 | 0 | 0 | 2.688 | 2.68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电炉投料、倒包、熔化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颗粒物≤10mg/m3,同时满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 电炉投料、倒包、熔化废气:炉盖除尘+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3.1~3.6mg/m3 | |
2 | 制芯、打磨、喷漆废气排气筒 |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30mg/m3,同时满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相关要求: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NMHC≤50mg/m3;甲醛、酚类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甲醛浓度≤25mg/m3,酚类浓度≤100mg/m3;苯、甲苯+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苯≤1mg/m3,甲苯+二甲苯≤20mg/m3。 | 制芯:滤芯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0m高排气筒(DA002);喷漆:二次密闭+过滤棉+迷宫式纸盒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0m高排气筒(DA002) | 颗粒物:4.3~4.6mg/m3;非甲烷总烃:2.24~2.62mg/m3;甲醛:0.51~0.57mg/m3;酚类化合物:ND;苯:ND;甲苯+二甲苯:ND。 | |
3 | 球化、造型、浇注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30mg/m3,同时满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1“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80mg/m3。 | 球化、造型、浇注废气: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0m高排气筒(DA003) | 颗粒物:3.5~3.8mg/m3;非甲烷总烃:2.24~2.32mg/m3 | |
4 | 落砂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30mg/m3,同时满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 落砂废气: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20m高废气排气筒(DA004) | 颗粒物:3.8~4.2mg/m3 | |
5 | 混砂、砂处理(筛砂)、抛丸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同时满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 混砂废气:设备密闭+袋式除尘器+27m高排气筒(DA005);砂处理(筛砂)废气:设备密闭+袋式除尘器+27m高排气筒(DA005);抛丸废气:设备密闭+袋式除尘器+27m高排气筒(DA005) | 颗粒物:5.2~5.7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设备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00-22:00)LeqA≤65dB、夜间(22:00-6:00)LeqA≤55dB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昼间:52~53dB;夜间:47~49dB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你公司报批的由******公司主持编制的《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开发区汽配产业园二期建设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为厂房清理、局部厂房搭建和设备安装、调试。主要生产工艺:配料—熔化—铁水转运—球化—开箱冷却—落砂—去浇冒口—抛丸—打磨—铸件—全自动喷漆—铸件成品—入库,主要设备为中频电炉、静压自动造型线、砂处理生产线、喷漆生产线、抛丸机等。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区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电路投料废气、倒包和熔化废气、球化烟尘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浇注、冷却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落砂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砂处理废气经设备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密闭、旋风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固化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过滤棉、迷宫式纸盒和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制芯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经车间密闭、二次密闭等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电炉冷却水水循环使用,混砂用水和调漆用水自然消耗,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开发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减振基础、消声器、隔声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浇冒口和报废铸件收集后回用;废砂和废砂芯、除尘灰、废滤袋废钢丸、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回收部门;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和物资等,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 五、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区重新审核。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 |
环保搬迁
****: 你公司报批的由******公司主持编制的《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开发区汽配产业园二期建设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为厂房清理、局部厂房搭建和设备安装、调试。主要生产工艺:配料—熔化—铁水转运—球化—开箱冷却—落砂—去浇冒口—抛丸—打磨—铸件—全自动喷漆—铸件成品—入库,主要设备为中频电炉、静压自动造型线、砂处理生产线、喷漆生产线、抛丸机等。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区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电路投料废气、倒包和熔化废气、球化烟尘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浇注、冷却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落砂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砂处理废气经设备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密闭、旋风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固化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过滤棉、迷宫式纸盒和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制芯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经车间密闭、二次密闭等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电炉冷却水水循环使用,混砂用水和调漆用水自然消耗,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开发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减振基础、消声器、隔声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浇冒口和报废铸件收集后回用;废砂和废砂芯、除尘灰、废滤袋废钢丸、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回收部门;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和物资等,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 五、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区重新审核。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 |
区域削减
****: 你公司报批的由******公司主持编制的《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开发区汽配产业园二期建设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为厂房清理、局部厂房搭建和设备安装、调试。主要生产工艺:配料—熔化—铁水转运—球化—开箱冷却—落砂—去浇冒口—抛丸—打磨—铸件—全自动喷漆—铸件成品—入库,主要设备为中频电炉、静压自动造型线、砂处理生产线、喷漆生产线、抛丸机等。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区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电路投料废气、倒包和熔化废气、球化烟尘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浇注、冷却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落砂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砂处理废气经设备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密闭、旋风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固化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过滤棉、迷宫式纸盒和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制芯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经车间密闭、二次密闭等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电炉冷却水水循环使用,混砂用水和调漆用水自然消耗,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开发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减振基础、消声器、隔声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浇冒口和报废铸件收集后回用;废砂和废砂芯、除尘灰、废滤袋废钢丸、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回收部门;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和物资等,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 五、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区重新审核。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你公司报批的由******公司主持编制的《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开发区汽配产业园二期建设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为厂房清理、局部厂房搭建和设备安装、调试。主要生产工艺:配料—熔化—铁水转运—球化—开箱冷却—落砂—去浇冒口—抛丸—打磨—铸件—全自动喷漆—铸件成品—入库,主要设备为中频电炉、静压自动造型线、砂处理生产线、喷漆生产线、抛丸机等。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区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电路投料废气、倒包和熔化废气、球化烟尘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浇注、冷却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落砂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砂处理废气经设备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密闭、旋风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固化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过滤棉、迷宫式纸盒和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制芯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经车间密闭、二次密闭等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电炉冷却水水循环使用,混砂用水和调漆用水自然消耗,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开发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减振基础、消声器、隔声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浇冒口和报废铸件收集后回用;废砂和废砂芯、除尘灰、废滤袋废钢丸、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回收部门;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和物资等,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 五、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区重新审核。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 |
功能置换
****: 你公司报批的由******公司主持编制的《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开发区汽配产业园二期建设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为厂房清理、局部厂房搭建和设备安装、调试。主要生产工艺:配料—熔化—铁水转运—球化—开箱冷却—落砂—去浇冒口—抛丸—打磨—铸件—全自动喷漆—铸件成品—入库,主要设备为中频电炉、静压自动造型线、砂处理生产线、喷漆生产线、抛丸机等。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区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电路投料废气、倒包和熔化废气、球化烟尘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浇注、冷却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落砂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砂处理废气经设备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密闭、旋风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固化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过滤棉、迷宫式纸盒和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制芯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经车间密闭、二次密闭等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电炉冷却水水循环使用,混砂用水和调漆用水自然消耗,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开发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减振基础、消声器、隔声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浇冒口和报废铸件收集后回用;废砂和废砂芯、除尘灰、废滤袋废钢丸、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回收部门;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和物资等,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 五、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区重新审核。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 |
其他
****: 你公司报批的由******公司主持编制的《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开发区汽配产业园二期建设年产5万吨汽车底盘配件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为厂房清理、局部厂房搭建和设备安装、调试。主要生产工艺:配料—熔化—铁水转运—球化—开箱冷却—落砂—去浇冒口—抛丸—打磨—铸件—全自动喷漆—铸件成品—入库,主要设备为中频电炉、静压自动造型线、砂处理生产线、喷漆生产线、抛丸机等。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区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电路投料废气、倒包和熔化废气、球化烟尘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浇注、冷却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落砂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砂处理废气经设备密闭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密闭、旋风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固化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过滤棉、迷宫式纸盒和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制芯废气经二次密闭和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经车间密闭、二次密闭等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电炉冷却水水循环使用,混砂用水和调漆用水自然消耗,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开发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减振基础、消声器、隔声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浇冒口和报废铸件收集后回用;废砂和废砂芯、除尘灰、废滤袋废钢丸、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回收部门;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和物资等,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 五、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区重新审核。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