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
精装修灯具招标公告
现对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精装修灯具进行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1 招标人名称:****
1.2 建设单位:******公司
1.3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提供
1.4 招标编号:****
1.5 项目名称: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
1.6 部品名称:精装修灯具
2.1 营业执照,要求: 在有效期内且加盖公章。
2.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证明文件或者发票复印件(税率:13%);要求: 在有效期内且加盖公章。
2.3 行业专项资质复印件(◆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 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且加盖公章。
2.4 委托代理授权文件复印件(仅适用于代理商);要求: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文件,并要求加盖公章;
2.5 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三年)工程业绩:要求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指合同金额要求不低于招标控制价金额*0.8取整)数量不少于3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6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部门、行业****集团系统内无不良记录;且非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进行自查,网址为:https://www.****.cn/
3、报名
3.1 投标人应按照时间交纳标书评审费200 元,该项费用以电汇或者现金形式收取,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2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名称:**银行建国支行
账 号:010********120****46236
地 址:**市**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2911室,
联系人: 柏慧智 电 话: 010-****8845
3.3 招标人在收取该项费用时,开具收据,报名缴费供应商如需开具发票,可自行到**市**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2911室办理。招标人不做统一办理和通知,投标人标书评审费如果是电汇,需将电汇底单截图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要求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和部品名称,并及时通知本次招标的采购经办人。
4、招标文件获取
所有报名且已缴纳标书评审费的供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ec.****.cn/)(简称采购子平台)在投标开始时间之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联系人: 陈罡
电话: 010-****3029 并依据招标公告要求在采购子平台上的投标截止日**行网上投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将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一并需要)答疑文件在2024.****.26下午14时之前发至电子邮箱:****@163.com。电子邮件的标题须注明: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精装修灯具招标文件疑问(投标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