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生活超市综合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街道梅溪路金领苑A栋1楼
成交折扣率:0.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生活超市综合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 服务范围:第二包****(孙****超市综合供货商采购项目,由成****学校****超市含方便面、米油等日杂用品、牛奶(含酸奶)、饮料冷饮、零食、文化用品等品类的供货及配送,学校支付商品进货费用,学校享有经营自主权。****学校需求,及时提供商品(含配送上架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3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共3次)。招标服务期内,每年服务期满,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若未达标,采购方可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鲁从清、王健、付丽红
六、代理服务费: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花园综合服务楼三楼,联系电话:150****8004、150****820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卫生院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孙埠镇**北路0234号、**区杨柳镇宣泾路120号
联系方式:180****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综合服务楼三楼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150****8004、150****8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主任、焦工、江工
电 话:180****0776、150****8004、150****8206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