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工程施工1标段烟道工程标段1采购公告
一、此报价为以上工程综合单价应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及特殊注明的工作内容,并符合附件合同中对工作内容的约定及要求,控制价为含税0.09|224322元,超控制价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二、工期:整体上满足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大合同工期要求,月进度(周进度)满足甲方与业主(监理)确定的进度要求。如未能按周计划要求完成,每延后一天扣款1000元,延后三天以上,从第四天起按2000元每天进行扣款。
三、标书下载时间:2024年 12 月 24 日至2024年 12 月 30 日 9 时止
四、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 时 00 分止在**建工集采平台完善报名、并报价且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送至**省**市**区**大道1598号**三建轨道交通项目部(资质复印件须同步邮寄)拒收跑腿
五、标书递交(邮寄)地址:**省**市**区**大道1598号**三建轨道交通项目部(资质复印件须同步邮寄)拒收跑腿
六、邮寄联系人:刘工:158****1074 现场联系人: 张工 :185****0860
七、验收标准:对照图纸及合同要求规格组织人员现场验收,相关材料技术参数、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需符合烟道JG/T194-2018行业验收标准,乙方供货时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八、到货地点:**县湖岗路东侧、世纪大道南侧九、支付方式:1、按月结算,双方每月20号核对已施工工程量。次月起支付乙方上月结算价的70%;施工完成后2个月内双方进行合同决算,决算确认后1个月内付至决算价的80%;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决算价的95%,余款5%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一年内无息付清,以上付款均在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后的次月进行。乙方需按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十、其他要求: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基本户证明) 2、资质、证书类要求: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
2、此报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检测费、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进场后按照项目所在地质量安****检测中心进行送样复试检测费用。
3、供货周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无条件服从并完成甲方总工期及分层节点工期要求;为了确保工程工期顺利完成,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材料供应。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烟道工程包验收通过,及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5、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不及时导致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发生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拒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赔偿款,乙方对此予以认可。
6、乙方必须确保一次性通过样板验收、工程实体验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发生在现场吵闹、不得发生聚众闹事、上访事件。否则,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 1 万元的违约金,若乙方人员因工资等原因发生聚众闹事、上访等,甲方有权直接代付代扣,乙方同时要承担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8、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投标时提交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9、履约保证金:1、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2、提交时限: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须将履约保证金交至我司账户。 3、返还时间:单项工程完成合同决算后且双方达成一致,决算意见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
10、对于同一供应商单次采购未达到50万元,****集团有限公司年度采购总额达到50万元,应按照累计合同金额抵扣大于15%金额的房产。
十一、税率要求:增值税9%专用发票,理论上不含税最低价中标,投标人须在备注栏注明发票类型。
重要提示: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cg.****.cn/),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记录表及其附件资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预中标人若放弃中标的,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电话联系招标部门,并将放弃中标函(盖章)送至招标部门,否则招标人或招标部门有权暂停其3****集团范围内投标活动。同时,若投标人12个月内累计3次及以上放弃中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弃标的,后续12个月禁****集团项目的投标活动。
3、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
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 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 P1=P0 ×(1-1%) 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 P1=P0 ×(1-2%) 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 P1=P0 ×(1-3%) 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 P1=P0 ×(1-4%) 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 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